就是纪迎夏,她还有点舍不得,毕竟那死丫头虽然看着不讨喜,但她勤快啊,家里活基本都她干了,她走了,这些活都谁干啊?她一天要忙地里,哪有时间做家务啊?再说了,她也不喜欢做饭,这几年有了儿媳妇和纪迎夏,她几乎没下过厨房,怎么做饭她都快忘了。
这万一纪迎夏搬走了,谁做饭啊?她儿媳妇怀孕了,眼看着肚子一天大过一天,也不可能让她做饭,难道还让她干一天活回来,还继续做饭不成?光这样想想,她都觉得累。
“娘,纪迎夏搬走可以,但每天必须过来给我们做饭!”李梅英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法子好,她养了纪迎夏五年,让她帮忙做点饭,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纪迎夏在旁边收拾东西,听了李梅英的话,嘲讽的笑了笑。
纪奶奶看稀奇似得看着大儿媳妇,她冷冷的说道:“你可真会想,夏夏凭的什么要回来给你做饭?”
李梅英张了张嘴,强硬道:“娘,我养了纪迎夏五年,让她给我们做顿饭怎么了?”
纪奶奶冷哼一声,“老大家的,我这老太婆自问不是个坏婆婆,但你李梅英也不要仗着我的好性,得寸进尺!夏夏在你家吃了五年饭,但她是交了伙食费的,不仅如此,她甚至供养着你一家子,你敢说这几年你们的花用不是夏夏爸妈的钱,甚至你的宝贝小儿子,如果不是高耀的抚恤金,他能上的了工农兵大学?做人不要太贪心!”
迎夏坐在矮矮的凳子上,腰挺得直直的,双腿贴在一起,一只手拿了个馒头,另一只手撕了块馒头正往嘴里送,听到大哥的话,虽然不喜在吃饭时说话,但毕竟入乡随俗,她既然已经不是原来的她,有些东西没必要计较,她停下手里动作,微微一笑,“大哥,我现在长大了,是大丫头了,当然不能像以前那样了。”
居宜形,养宜气,味归形,形归气。不管人的性格多么相似,生活环境和教养条件对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原主长期生活在大伯母的压迫下,洗衣做饭,天天干粗活,即使上了学,有点想法,但其实还是个村姑而已,而她从小呼奴唤婢,锦衣玉食的,不管是嫁人前,还是嫁人后,从来没受过委屈,虽然从小跟着父亲习武,没有学习那些大家闺秀的做派,但也是熟知礼仪的,骨子里的高贵与优雅,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丑人多作怪!”纪迎春小声嘀咕,她看纪迎夏虽然穿着大块大块补丁的衣服,依然姿态美丽,心里说不出的嫉妒,这也是她讨厌纪迎夏的原因,明明她穿的都是自己不要的衣服,明明自己穿的比她好,为什么自己看着就是没有纪迎夏好看。她是有见过小婶的,小婶很漂亮,穿着一身军装说不出的自信迷人,纪迎夏就是遗传了小婶的样貌所以才会这么好看的,她不高兴的撇撇自己的娘,她娘就不好看,所以她才样样不如纪迎夏,为什么她不是小婶的女儿呢?
纪奶奶斜眼看了纪迎春一眼,把手里的碗,放到餐桌上,说道:“夏夏就要这样才好,丫头家家的,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要像个野小子似得。像什么样子!”说完后,端起碗又撇了纪迎春一眼。
纪迎春撅撅嘴巴:“奶,农村人不都这样吗?瞎讲究!”说完不屑的撇了眼纪迎夏,其实心里则在想,她也想像纪迎夏那样啊,但,她忍不住啊,她坐直一会儿,就感觉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李梅英大口喝着稀饭,呼哧呼哧的,喝完一碗后,她说道:“穷讲究那啥,农村人吃饱喝饱就行了,都忙着干活了,谁还讲究那玩意!”
纪奶奶听了大儿媳的话,只感觉朽木不可雕也,就这样还想把女儿嫁到城里去?别丢人现眼了!想到这里,她狠狠喝了口稀饭。就是一土麻雀命,还想当凤凰呢!连凤凰的样子都模仿不了,还想当真凤凰?
大堂哥纪迎北翻个白眼,他随便说句话都能引发一场家庭革命,看来以后在家说话都要注意点了。
吃完饭,纪迎夏帮着收碗,这以前都是原主的活,她来了也不能改变太多,不然引起怀疑就不好了。可是看着这些油腻腻的碗,她实在不知如何下手。
“怎么了,病了一场连碗都不会洗了?”大伯母李梅英看着愣在那里的纪迎夏,夹枪带棍的说道,“看来还真是大小姐命了!这病生的好啊!”
纪迎夏抿抿嘴,没吭声。试着回忆原主以前怎么做的,她照着脑海里的记忆,慢慢的把碗摞在一起。
大嫂丁小曼在旁边帮忙,她笑着道:“夏夏,你病还没好,歇着吧,我来收拾!”
纪迎夏微微笑笑,不管大嫂这话是真是假,她都领情了,摇摇头道:“没事大嫂,我已经好了!你还怀着小侄子呢,歇着吧!”说着就把手里的碗端进厨房里,她现在已经不是将军夫人,没有丫鬟可使了,这她很清醒。所以对于做家务,她其实不抵触,只是以前没干过,不熟悉而已。而她现在已经开始习武,这身体比原先强。待到她熟悉了,做点事情并不会很累,轻松就能完成。
听到纪迎夏拒绝,大嫂还是在旁边帮忙,她现在怀着五个多月的身孕,纪奶奶没让她去上工,李梅英虽有微词,但家里人都反对,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没办法,谁让人家怀的是自己孙子呢?
这段时间大嫂没上工,就在家里帮着做点家务活,纪迎夏轻快不少。纪迎夏和纪迎春都没去上工,她俩才刚刚高中毕业,所以她俩是没有工分的,本来按着大伯母的意思是让她们都上工的,但大伯不同意,家里两个高中毕业生,干农活挣工分可惜了,他就想着看能不能找关系把她们弄到镇上厂子里当工人去,结果还没行动呢,纪迎春的未婚夫就出事了,然后那边就来提亲。
纪迎春知道了自己的军人未婚夫是个瘸子,她怎么愿意,她一向自负,怎么可能会同意嫁给个瘸子呢。
其实她和那个未婚夫并不像纪迎夏想的那样有感情,她甚至没有见过那人,又怎么可能有感情呢?
以前她知道自己有个军人未婚夫,还挺高兴,这个时候的军人比较吃香,算是金龟婿了,没想到金龟婿未婚夫变瘸子未婚夫了,纪迎春怎么不失意?虽然失意,但并没有打击到她,她马上就跟别人打的火热。就跟她娘出主意,让纪迎夏代替她嫁给那瘸子未婚夫。
纪迎夏一个碗一个碗的把它们洗干净,放在柜子里,接着又开始抹桌子擦板凳,仔仔细细把厨房打扫了一遍,连那油腻腻的玻璃窗户她都给擦的明亮亮的,这叫玻璃的东西以前的将军府也有,只没这么清晰明亮,这东西在她那个世界叫琉璃,说是海外传来的。
大嫂丁小曼看着纪迎夏把厨房打扫的这么干净,地上连个草屑都没有,她都不敢下脚了,笑着道:“夏夏,屋里弄这么干净啊!”其实她想说的是,打扫这么干净干嘛,等中午做饭了还不是又弄脏了,随便收拾收拾就行了呗。
纪迎夏笑了笑,没吭声。这厨房这么脏了,都没人清洁,竟然还要在这里做饭,想想她都不能忍受,所以必须把厨房弄干净,不然午饭她都没法下肚了。虽然有些事情不能改变,但力所能及的事情,她还是能做的,就比如这清洁,明明就是费点力气的事情,她又何必忍受着脏污呢?
打扫完厨房,纪迎夏就把今天早上起来换的衣服洗了,这里没有丫鬟伺候她了,什么都要自己来,所以想要讲究干净,只能自己勤快点,勤快爱洁在这里没人会说她,只会夸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