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她似是迷失于无边的黑暗中,被漫天浓稠黑雾卷携着坠入了无边深渊,男人的力度恐怖而霸道。
那里有着剔透的巨大冰棺,四处皆是千年不化的帕罗玄冰,在外千金难寻的泓阳雪莲那里却是随处可见,寂静的可怕,于那飘渺的寒气中,她似乎还能听到那男人带着寒意,压抑而急促的喘息,令得她头皮都有些发麻。
林江绾猛地攥紧了枕头,却闻到了一股隐隐约约的霉味,有些令人作呕,客栈的被褥太久没有清洗,又遭遇连日的大雨,味道着实有些难闻。
面前一片漆黑,隐约可以看到窗外起伏的怪影,几个怪模怪样的鬼影匍匐在窗边,咧着嘴笑个不停。
她只做没看到。
林江绾皱了皱眉头,没空嫌弃这糟糕的环境,那种诡异而又令人头皮发麻的感觉仍萦绕在她的心间,她的心跳有些急促,周身的灵力有些紊乱。
她有些分不清,现在面前的一切究竟是现实,亦或者只是她的一个幻觉。
林江绾微微坐起身,却听一道不屑的冷哼自隔壁房间传来,破旧而年久失修的客栈几乎阻挡不了任何的声音,隔壁落根针她都可以听的清楚,更何况,那几人根本没有压低声音,“明日必须得找到幻云草,这鬼地方我是真的待不下去了!”
“还有那个林江绾,我看到她就烦,能不能让她滚?!也就她脸皮那么厚还好意思跟着。”她的话音未落,便似被人捂住了嘴,她的声音有些模糊,须臾,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压低了声音,“我就是讨厌她!她怎么不去死啊!”
“你别这样说,管事的知道了肯定要收拾你!再说了,她也没惹你,你为何这般讨厌她?”女子软软的声音中带着丝疑惑。
隔壁沉默了片刻,那道尖锐的声音再度响起,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几个字,“我不管,我就是讨厌她!”
林江绾揉了揉发烫的耳朵,拖着潮湿的被子翻了个身,她微微垂下眼睫,便看见纤细的手腕上挂着一串红宝石手串,艳丽的颜色显得那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的白,似是白玉染血,在摇曳的烛光下晕着莹润的光泽。
这红宝石手串跟了她几年,她几乎从未舍得摘下过,她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生怕磕了碰了,为此险些被人斩断一只手臂。
她从未想过,她手串,会是她所有悲剧的来源。
林江绾微微闭上眼睛,她死死地抓住了那串手串,指节隐隐泛白。
直到现在,她仍是不敢相信先前看到的一切。
她只是一本天雷滚滚,三观炸裂的狗血小皇蚊中,《七日危情,霸道少主放肆爱》中男主阎时煜伴多年的青梅竹马,真假千金中的真千金,一个声名狼藉的合欢宗女修。
男主初始明媚炽热的朱砂痣,千帆过尽后弃如敝履的蚊子血,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文中,年少时阎时煜流落在外失去记忆,与孤身一人的林江绾因为这串红宝石手串相识,因那手串结缘。
二人相伴走了数十年,从最恶劣的地界爬了上来,一路上跌跌撞撞,同生共死,他们的关系模糊而又暧昧。
阎时煜霸道固执,不肯退让,林江绾看着相貌柔软脾气却比他更倔,他们时常发生争执,关系尖锐之时甚至直接提剑互捅,虽然只是林江绾单方面捅阎时煜。
然不管如何,他们都未曾分开过,他们几乎是彼此的全部。
就在她以为二人会有一个好结局之时,阎时煜拜入了女主所在的宗门,合欢宗。
女主闻秋秋年幼时曾见过阎时煜几年,再次相遇后便对他一眼钟情,在二人闹矛盾之时,她一直乖巧地安慰着阎时煜,陪着他四处散心,为他洗手作羹汤。
与作天作地娇里娇气,不懂伏低做小的林江绾形成了鲜明对比。
阎时煜的修为突飞猛进,不过半年,便一举夺下门派大比的魁首,夺得合欢宗长老一位。
此时,阎时煜的家人亦是找到了他,他恢复记忆,成了高高在上的剑尊少主,位高权重剑斩八方,一时间风头无两,无人能出其左右。
正在这时,林江绾意外发现,她才是闻家的大小姐,她满心欢喜地回到闻家,却发现所有的人只喜欢闻秋秋,她的血肉至亲对她不闻不问,却恨不得将闻秋秋捧在掌心,她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闻秋秋只需要落下两滴泪,便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她是高贵的侍灵师,她天资聪颖,与她是云泥之别。
林江绾讨厌她。
合欢宗向来信奉风流不不下流,多情不滥情,宗内弟子极为自由。
林江绾便随着阎时煜一同拜入了合欢宗,然一进宗门所到之处尽是流言蜚语,向来对女修最宽容的宗门却对她极为苛刻,她不止一次撞见有人在背后骂她是人尽可夫的狐狸精,恬不知耻地勾引阎时煜。
她的房门被人泼了腥臭的黑狗血,时不时有人偷偷向她的房间丢死老鼠臭虫。
他们骂她是闻秋秋的洗脚婢,赔钱货。
不致命,却满是恶意。
她生性本就有些敏感,在铺天盖地的恶意下更是被逼的快要崩溃,与阎时煜再度因为一点小事又闹得天翻地覆,然而这一次,两人并没有和好如初,阎时煜一反常态,娶了静静陪在他身旁,柔弱乖巧的解语花闻秋秋,他们迅速订婚。
阎时煜想要借此逼她低头。
他明知林江绾讨厌闻秋秋,却故意与她订婚,以此来刺激她。
林江绾气的发狂,她多次从中作梗,试图破坏二人的感情,夺回阎时煜,却没想到,她的恶意反倒意外促成了男女主感情的发展,男女主的感情迅速升温。
原本对女主不屑一顾的阎时煜渐渐喜欢上了这个默默陪在他身边,温柔乖巧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