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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决绝(第1页)

第207章决绝

变法失败

变法内容:

1。农业:垦田政策,鼓励农民开荒(地主私自开荒扩大土地面积,挤压农民的土地面积);借贷种子,贫民可向官府申请种子,等收成后加一点利息返还(底层官员为了做出政绩,强迫百姓必须借种子借钱,把两层利息加到六层);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肥沃贫瘠的程度收取赋税(侵犯大地主利益,遭到不满和反抗);有钱的地主如果不想服役,可以花钱代替,按照自己的贫富情况交钱(逐渐演变成官员强行收取服役钱,不仅要服役,还要交钱);

2。官吏:减少重复职责的官吏;降低官吏俸禄,提倡节俭。(部分清廉贫困的官吏愈发贫困,有些因为生活的重担走上了贪污的道路,富裕的官吏不满,背地里也是贪污)

3。军事:允许将军长期带领军队,但需要是经验丰富有能力的将军;从百姓里每家抽取壮丁编成民兵训练,保卫治安(这个还好)。

4。教育:建立平民书院,允许平民子弟贷款(贷款利滚利,平民子弟不是一下子就能考中做官,反而背负更多的债务);提倡富人出资建设书院(富人控股多,指手画脚);

5。税收:提高地主和富商的税收比例,降低贫民的税收比例(引起地主和富商的不满)。茶叶也收归国有,盐铁铸币权也是国有制,商人贩茶叶要从朝廷购买茶引(从商人手里挣到更多的钱)。

失败原因:

一是变法使得朝廷理顺了经济秩序,挤压了财政空间中可供以权谋私的大量“灰色地带”,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都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因此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抗议;二是季晓声用人失察,地方政府在执行新法时过分求大求快,甚至假借新法之名敲诈盘剥,伤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和感情。

一部分官员上书直谏变法的危害,却受到了过分严厉的处罚,动辄免官罢官、流放千里,这种严刑峻法遭到广大官员的强烈反感。

皇帝讲究平衡势力,异论相搅,所以培植两方势力,支持派和反对派,但变法需要万众一心,这对变法相当不利。

在虞家的秘密谋划下,一场针对季晓声的阴谋启动。

一是虞澄散播季晓声谣言,说他禁止权贵兼并土地,自己却拥有几千亩良田。

二是造谣季晓声的作风问题,扒出来他的妻子是罪臣之女,他们偷梁换柱把她伪装成别家的正经女儿。

三是联合敌国造假,给他安上叛国通敌的罪名。

简纲:女主是丞相之女,丞相改革遭到陷害被贬,贬官路上被刺杀灭门。为了复仇,女主回到京城开了一家专治妇科病症的医馆,接触官员女眷调查真相。偶遇内宅争斗,出手救下男主,并用男主的身世威胁他帮自己复仇。

在查找真凶的过程中,女主遇到各种经受苦难的女子,帮助她们祛除身体的病痛,大力发扬医术,并教会她们自立自强。男主被女主的所作所为震撼,对她暗生情愫。女主知道男主的纨绔浪荡只是伪装,实际上他心怀大义,便鼓励支持男主施展才华抱负。

男主前往边关进行政策改革,女主这边意外发现丞相被害的真相,被反派密谋暗算,男主千里奔袭救下女主,两人互相表白心意。之后联手揭穿反派的阴谋,却发现根本原因是腐朽的王朝和昏庸的皇帝,两人决定推翻王朝,扶持新的皇帝。

经历一系列波折,最终新皇成功登基。此时百废待兴,男女主携手改革,发展医疗,使国家富强安康。

人设:女主表面温柔善良女大夫,实则有仇必报事业狂。

男主表面纨绔浪荡世家子,实则心怀大义恋爱脑。

创新点:女主在复仇的过程中,运用自己的医术拯救了许多讳疾忌医的女性,在这个过程中促进女性觉醒。并且大力发展医疗,传扬医术,让平民百姓都能吃上便宜实惠的药,最后成为传世名医。

看点:女性觉醒群像;女主手握京城众人八卦黑历史,帮助女性认清渣男报复渣男;男主身世曲折但心怀大义,和女主强强联手变法图强;双向奔赴坚定彼此。

大理寺官职名称和职责宋代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管审讯办案

1。大理寺卿:掌平决狱讼。北宋初为三品寄禄官,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为职事官,从四品,掌折狱、详刑、鞫谳之事。南宋因置。

2。大理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为正四品上,隋明帝时改为从三品。唐时为从四品上。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宋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3。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项事务。唐时规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时写明。北齐时为七品,隋时为正七品下。唐时为从六品上。北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职事官。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清初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六品。

4。寺正:有时也称“大理正“。大理寺中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员,是审案官中品级最高的一种,掌审理具体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复审案件。唐时还规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应处斩时,由大理寺正担任监斩官。北齐时为六品。隋时为正六品下。唐时为从五品下。宋时为从七品。明、清时为正六品。

5。评事:清朝之前职责与寺正相同,均为司法官,清时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务。隋时始置,为正九品。唐时为从八品下。宋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明朝升为正七品。清初为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为正五品,九年复降为正七品。

6。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书、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7。录事: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8。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9。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即大理寺的监狱长。

10。司务:明、清时置,从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宋朝初年,太祖就规定,九品以上官员着青色官服;七品以上官员着绿色官服;五品以上官员着绯色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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