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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第1页)

栖梧轻笑一番,抬起握着茶盏的手的手指贴着杯口溜了一圈,感慨一句:“沥血剑是神兵,主人又是身手不凡的洛宸,梁景逸新登大宝,企图赖此稳固江山也不奇怪。”

“话虽如此,”陆晴萱边说边抬手敲了敲石桌上搁着的木盒,“但洛宸本就厌却仕宦之事,所以当即拒绝。梁景逸倒是未仗着自己的身份强迫她,只是没想到,又突然问起我们在山中的生计来。”

“问生计啊……”栖梧低声复述一遍,对梁景逸这一举动也产生了不解。但很快她便想起不久前经过的那个村庄,莫名笃定二者之间会有些许联系,于是继续追问。

陆晴萱告诉她,那是风竹村,原本是龙泽山最大的村庄,五年前却遭戾王屠戮,村里人死的死跑的跑,所以人口才会变得这样少,以致与村庄规模十分不协调。

栖梧顿时恍然,不由感慨:“难怪村里的大部分土地都是药田。——可我瞧着,村子并没有显出被屠戮过的萧条之状。”

“一开始,确非如此。”洛宸饮尽杯中茶水,搁下茶盏,“是晴萱想出主意,才把风竹村从深渊里带出来。”

“其实就是一个双赢互利的合作。”陆晴萱补缀道,“当年你给阿叶解完毒,了却最后一桩棘手事,我就开始为以后过日子操心了。虽然留下了梁景逸那一百两银子,但我们人多,日常开销大,架不住总有用完的一日,还没有一个正经营生,时间一久自然不行。

“我思来想去,我们这些人盘铺子开店似乎没有在行的,好在自个儿粗通药理,便想着做点药材生意,又盼着尽可能把成本降到最低,好巧不巧就想到了风竹村。”

栖梧边听边点头,她已经猜出陆晴萱的打算,且十分赞同:“收购药材再卖,的确不如自己种了直接卖给药商,倒手次数越少,亏损的盈利额便越小。”

她曾在医馆里开辟小块的药田,为的也是能少去一些差价,给病家节省一部分药费,不得不说,陆晴萱这一决定甚是明智。

听到栖梧的赞扬,陆晴萱含蓄笑了下,抿口茶继续道:“风竹村遭劫,且不说经济近乎瘫痪恢复缓慢,单说回来的人只剩下了十之三四,偌大的土地无人耕种,尽成荒芜。于是我同洛宸商量后决定,支出几乎全部银两帮助这些村民,并与他们商定,一年为期,在保证耕地够用的前提下,将其余田地开辟出来,为岁月流长(三)

“时辰不早了,你和洛宸聊着,我去给你们准备晚饭。”陆晴萱利落起身,顶起一片金色的余晖,看了眼洛宸又觑向栖梧说道。

洛宸颔首轻笑,目光里揉进些许无法陪伴陆晴萱,只能由她一人操劳的歉意。

像是猜到洛宸心思,又或者二人本就心有灵犀,陆晴萱笑着,是自语亦是说与洛宸:“有煜西和谢无亦,这顿饭不会费多大劲的。”

话音才落,但听白梅林方向传出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或急或缓,有人步子大一些,有人小一些;或从容悠闲或淘气聒噪,有人沉稳成熟,有人顽皮贪玩。

栖梧心下好奇,正欲开口询问可是叶柒回来了,却忽然起了一阵凶狠的犬吠,听上去怒气十足,伴随的还有停止在林口不远处的脚步声。

陆晴萱唇角扬了起来,拖出比她平日还要绵软几分的嗓音,朝那不曾停歇的吠声唤道:“毛豆,过来。”

吠叫应声而止,细碎的脚步声重新响起,不过只有一个,愈来愈近,随即就有一只毛色说不上是黑里透黄还是黄里透黑的毛茸茸的大狗,从茂盛的白梅林里面钻了出来。

它炯炯有神的眼睛望向这边,卷曲如花状的尾巴分明因看到陆晴萱而疯狂摇摆着,目光却依旧警惕地黏在栖梧身上,俨然一副对敌的模样。

另外三人这时亦从林子里走出来,男人在前,女人牵了个三岁左右的男孩在后,还带着喝令的口吻低声朝大狗斥了句:“毛豆,安静。”山中没有外人,她此举倒并非担心扰民,而是不想大狗养成一有风吹草动便吠叫不止的习惯。

看见回来的三人,洛宸冲两个大人喊了句:“阿叶,蓬鹗,你们看谁来了。”

他们这才发现老松下的石凳上多了一个人——青紫色的苗服,银亮亮的首饰。叶柒当即抬起兴奋的眸子,咧开嘴角脱口而道:“养蛊的!你怎么来了?”

栖梧:“……”

洛宸:“……”

陆晴萱:“……”

天地霎时静默。

大狗抬起眼梢瞧一眼叶柒,又把头歪过来盯着栖梧,最终走得更近了些,在陆晴萱身后朝栖梧做出嗅闻的动作,好似离得这么远也能分辨得一清二楚似的。

陆晴萱皱眉掐腰,看着叶柒把男孩的手丢给蓬鹗,疯疯颠颠跑到眼前,斜睨她一眼:“什么‘养蛊的’,人家没名字吗?”

叶柒面上堆笑,拍了下脑门,这才道:“我这不是太激动,一时没想起来她叫啥,栖梧,栖梧行了吧。”

眨眼蓬鹗也到了跟前,笑着同栖梧打招呼,又轻轻拍了拍男孩的脑袋瓜,道:“飞儿,叫姨姨。”

男孩丝毫也不怯生,立刻扯开嗓门大声唤了两声“姨姨好”,笑的时候,脸上的梨涡煞是好看。

栖梧已知他叫蓬飞,是叶柒和蓬鹗的孩子,于是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变出两块糖果,塞到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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