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云又回到了剧组,穆幼庭和谢凌把这次事件的尾巴处理得很不错,连郑导都没向许朝云寻一个离组理由就把这事略过了,更别说其他人。
戏接着演,而郑木宜惊喜地发现,许朝云似乎开窍了。
鞭子一下,戴珣没了半条命,不过他不在乎,只一个人藏在袁梧衣给他安排的小院里休养身体,无聊时还会跳跳舞,这是对戴珣来说最不费脑子的事情。
反正那时候,戴珣看不进任何书,也打不中任何靶,他身体里的一些东西,仿佛在听到那声闷响的瞬间,被什么破坏掉了。
袁梧衣偶尔会来看他,带着华玉生的任务——也可能是出于她自己的私心,作为玫瑰的外衣包裹他。嘴角轻扬一抹淡香,引得戴珣来吃她的胭脂,晶莹的唾液抹在唇红外,潋滟得像裹了层糖果壳,壳里孕育着一个男人的新生。
一条完,许朝云睁开眼看向面前吻住他的沈桐云,待到他们分开,许朝云对着沈桐云露出了一个礼貌的笑容。
如果让许朝云自己来,他定不会像戴珣这样做,不是他觉得戴珣做得错,而是在爱情这一方面,许朝云有点怕女人。这分怕源自于他的灵魂,因为那代表着“家庭”。
而一想到那两个字,许朝云就觉得毛骨悚然。
不过戴珣不是许朝云,他很自然地将那些滋养一口口吞入腹中,模糊的血肉开始慢慢地长,随后新生的肌肉都被他嵌进自己打造的密集栅栏里。
他不是失足的神,神应有恨,他却太颓太天真。
他是天真的信徒。
聚散间,是分明有情、却似无意的惶惶虚影;悲欢间,是月缺似钩、月满如盘的冷漠悲悯。
直到作为信徒的戴珣祭上天真,奉上虔诚,如自焚般踏入红尘,他才成为枷锁缠就的风月本身。
那一晚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敌人,是他站在舞池边缘,引来千万人对敌。
纠葛缠住他,爱恨绕住他,然后落地生根。
如白月般“憨直”,属信仰般“痴愚”。
直教他,不知万物,爱恨喜悲。
而不知爱恨的人,最是会冷漠,也最是会疯狂,疯狂到自绝希望。
有些人很喜欢这般模样的戴珣,这样的工具对他们而言再好用不过。
他们爱他天真迟钝,爱他疯狂美艳,爱他绝望又忍不住施舍他希望。
总之一句话,他们爱逗狗,特别是戴珣这样天真又美丽的小狗。
却忘了,即便是小狗,也是会咬人的。
戴珣被袁梧衣“送”给了穆参商这一方势力的敌对方——伍小姐。
那女人惯会炫耀,得了这一枪杀了穆参商的宝贝,心痒难耐下,忍不住把戴珣当配饰般在上海滩显摆开来。
而作为一件饰品,戴珣最会卖弄风骚。他当得了拍卖会上开屏的公孔雀,也当得了交际场上送眼风的交际花,浪荡风流,风花雪月,他最擅长不过。
所有人都无法否认,豹子比猫更让人有征服欲,风情浪荡的美人,自然也比柔弱的菟丝花,更能激起人心底不堪的野蛮兽谷欠。
所以,啃噬,也变成了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对着这种浪荡风流又失了背景的绝色,没有人会不想拥上一手,揽上一揽。伍小姐自然不能免俗,每每出现,身旁总有个戴珣作陪。
这也引得穆参商残余下的势力人心愈发不稳,不得不围聚在刚刚上位的程木青身边,以作抵抗。
戴珣现身得越多越高调,伍小姐和程木青两方的摩擦就越大。
伍小姐的手下警告过戴珣,可接了任务的戴珣又怎会收敛,他愈发张狂,舞厅,酒会,赌场,马场,到处都有他的身影,伍小姐对他偶有不满,也被他甜言蜜语揭了过去。
只是一个惯会依附于女人又与之调情的男人,偶尔幸运了一次,又能有什么大本事?伍小姐看不起他,世人都看不起他,这是戴珣最好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