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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真是路遙知人心啊全文完(第3页)

她现在对楚晓青已经没什么敌意,大概已经变成人类看到一隻蚂蚁的那种感觉,叶知心的人生阅歷和层级已经远远成长高出楚晓青太多。

不过,比起叶知心,楚晓青当然还是最关心自家儿子。

她转向叶之遥,笑咪咪地说:「遥遥就不急啦!才岁年轻得很!正是拚事业的年纪,男人是越老越吃香呢。不过妈妈我还是想问一下,你目前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要结──」

叶之遥:「我是gay。」

──这顿晚餐对所有人来说都将永生难忘。

**

在空前绝后、惊世骇俗的晚餐结束后,姐弟俩到叶之遥房间进行事后检讨(?)

叶知心倒头躺在床上,笑到眼泪狂流,「我们好像每次跟他们吃饭,都把他们耍得团团转耶。」

叶之遥也躺在姐姐旁边,笑得嘴巴都僵了,「嗯,这样他们以后应该不会再催婚了。」

叶知心点点头,回想刚才叶昱松尷尬支吾地下结论(松:好、好吧…以后你们姐弟俩老年能互相照顾就好)觉得庆幸的同时,也不禁感叹。

这世界,结婚不需要解释,但不结婚却从来都需要解释。

也许因为她身为离婚律师,接触到的全是有问题的案例,几年下来她对于所谓的"人心"与"爱情"又更加悲观。

刑事律师看的是坏人最善良的一面,而离婚律师看的是好人最丑陋的一面。

她看多了两人相恋结婚以后→不生小孩,两人过腻了→离婚;生小孩,两人在扶养孩子的重担下摩擦吵架→离婚;或不离婚→鬱鬱寡欢过一生。

几乎无一例外,似乎是大部分人的定律,一个可悲的死胡同。

她从来都觉得「结婚后该生个孩子了」这句话很奇怪,如果真的爱对方,是不想要孩子打扰两人世界的吧?会想说来生孩子,肯定是觉得感情淡了或生活腻了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生孩子难道不是更危险的事吗?

「唉,为什么人心会变呢……」她幽幽叹了口气。

以她的经验,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真的很棘手,不光是那繁复的监护权官司,更令她心疼的是孩子往往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人格影响……她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叶之遥沉默一阵,缓缓开口:「所谓的"恋爱感"不过是一种脑内激素分泌的贺尔蒙,活跃的週期最多就三年左右,所以人会变心是很正常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大自然与生物的定律。」

叶知心似懂非懂,转了转眼珠想了想……嗯?可是好奇怪啊,她和叶之遥这么多年了,感情却从来没有变过。

很多人恋爱谈到最后会因为"变成家人"没有恋爱心动感而分手。但他们”正因为是家人"才衍生出恋爱感,所以才能够比别人更加长久稳固……吗?

叶之遥看到姐姐困惑求知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沉吟了一会儿,说:「嗯……我听过一个说法,遗传性吸引的伴侣特别专情,只要认定了,几乎不会变心。因为他们不是外在或生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是刻在基因里、与生俱来的本能为基础相恋的。」

叶知心听了讶然失笑。

「那照你这么说,所谓"永世不渝的真爱"只会发生在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禁忌乱伦恋身上……这也太讽刺了。」

叶之遥不置可否。

叶知心想到她经手过那些许许多多的离婚案件中,不乏爱情长跑十几二十年、甚至年过半百也执意要离婚的大有人在,再度长叹了口气。

「唉,真是路遥知人心啊。」

叶之遥一愣,「……应该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我我我这意思也一样嘛!人生就是每个人走在自己的道路上,而伴侣说穿了就是离你最近、与你一起走的人!所以是路遥知人心!我不算说错!」

叶之遥忍俊不禁,亲了亲姐姐羞红的脸蛋。

「嗯,那的确是路遥知人心呢。」

在以前,结婚可以说是「一生」「永远」的代名词,也是所有言情小说的结局终点。"结婚”最简单的客观解释,就是把两个陌生人以具法律效力的方式永远绑在一起。

但在现今,婚姻可他妈太廉价了,登记结婚和离婚的时间比吃一顿饭的时间还要短。

只有血缘,才是永远切不断的关係。

既然他们已经永远分不开了,又何须区区一纸结婚证书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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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年半终于全文完结!感谢不离不弃的小天使??爱你们!!

这篇文蛮硬派写实的...可能很多人会看不惯(笑)

之后如果有开新坑会在这发文告知,不要取消收藏不然会收不到通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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