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一一”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理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理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理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理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理,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