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十分阒静。银发人很快找到了那位做法的老太太。就在一栋深深的、像是沉在树丛阴影的古朴小屋里。屋子对面有一座大宅,静悄悄的,似乎住的人还没有回家。
银发人暂未打扰,在附近预订了一间客房。为了付钱,他问老板娘能不能借庭院跳舞,想看的客人自愿打赏。
老板娘很是高兴:“好啊!
“是不是那种神神叨叨、祈神祭天的舞!我们正想看看呢!每次那个老太太做法,又不让我们看,就见到做完之后一瘸一拐走出来。”
银发人问:“她做法事,这么费力吗?”
老板娘点头:“反正很严肃的。有时斋戒,有时做苦力,还会出血,把自己身体都有点弄坏了。她总说这是在祭祀,祭‘神明现身,出现在她眼前’。
“不过啊。——”
老板娘停下来,忽然竖起食指很阴谋论地说,“也许是她看走了眼呢。除她以外,就没听说有别人见到过神的。许兴是这老太太失了神智,陷入幻象里了呢。”
银发人原本静静的,听到这话,眼睛蓦地一闪:
“又是幻象……
“又因为感官篡改,把她弄成这个样子?……”
他的身形像是一瞬间有些摇晃。银发人低下头,水色流淌的眸子看向自己的手。
掌心里托着一颗宝石。琥珀般的金色质地里,封存一点微弱的、像是呼吸般一收一缩的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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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问:“赶路的时候,还得照看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弟弟。真是麻烦啊。”
银发人顿了顿,“……嗯。”
他垂下眼睫。“其实,我也弄丢了他的很多东西。磨砂罐子,还有一个布袋也烧掉了。……”
两人坐在客栈门厅里。盖着蒲葵叶的房子很凉快,轻风扇动,也像染上了青绿的汁液。老板娘很同情地说:“你觉得这么愧疚吗?可只是些零零散散的杂物啊!照顾弟弟可真够磨人的,叫人脱不开身,脑子里也时时纠结着。”
银发人不语。
他突然很静很静、用几乎难以置信的声音说:
“你知道吗,那个孩子总会突然离开我。这一次却一直在我身边。”
音色仿佛冰块化水滴下来。
“我太开心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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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山村藏在树林末端,时隐时现,并非所有人都能找到。村庄生长着绮丽的植物,有鲜亮的蒲葵,还有大片火麻,粗壮柔韧,怎么除草也除不干净。
村中也有许多奇特的人。其中一个,风华俊逸,认为自己带有某种“凌越”的异能。
他是个很谨慎的人,名字叫“灵鸟”。二十岁年纪,已从奴仆之身升格为一介掌柜。灵鸟的父母也曾是仆人,随一位贵族少爷迁来此地,后来少爷莫名隐遁,两人另谋生路,到其他村人家打杂帮工。
然而,做些零碎家务赚不来什么大钱。在这座村子,真正的生财之道,其实是山野中的那些火麻。
只有很少人意识到,火麻纤维是多好的织布原料。
灵鸟的父母最初也不相信。后来,有人开了火麻布庄,两人勉为其难去当小工,却不料无心插柳,收获了大把大把的工钱。
几年后他们成了纺麻织布的元老。别人想再进这个行业,就只能挤破脑袋、明争暗抢了。两人因此常常感叹:可好可好,当年真是因祸得福啊!原来,那时他们遭遇意外,走山路时被不慎绊倒,磕在岩石上双双撞坏了腿。两人没法再做家务,加上别无长项,只能去尚不被看好的布庄,坐在梳麻机前,仅靠双手进行劳作。
借着他们的关系,两人的孩子,灵鸟,也进入店里工作。为人踏实聪慧,屡屡受到赏识。
但实际上,父母去布庄当工人,从一开始,就是灵鸟一手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