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人改不了泛滥的怜悯神情,仿佛孤儿是洪水、大火下的幸存者,不丢块面包喂喂就显得很冷血似的。
她不能说喜欢当孤儿,但那是现实她抗拒不了,除了接受还能说什么,每个人战战兢兢地用字遣词着实好笑,她又不是易碎玻璃禁不起打击。
「我无意提起你的伤心事,我为令尊令堂的事感到难过。」他无法不去设想她的处境。
她快吐血了,叫他别提还难过个屁,他又不认识她父母。「你悲完春秋了吧!」
「唔?」眼一挑,他听不懂她的含意。
「本姑娘时间有限,不陪你五四三了,酒足饭饱就该走人。」她的表情忽地一诡,笑得令人发毛。
女人最擅长记恨,她绝对不会因一餐之便而遗忘他所带给她的难堪,她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米袋扛着走。
此仇不报柱为女人,善良可欺的小童养媳已经绝迹,现在是恶女当道,好男人、坏男人都要俯首称臣,女人不坏,男人怎会心痒难耐呢?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这是一句恒久不变的箴言,人人都有颗犯贱的心,甘愿为奴。
谁说爱憎最伟大,在身边的人不珍惜,偏偏要追寻天边的星星,耗尽一生亏待真心相守的伴侣,错把野鸭当凤凰捧在手心疼宠。
通常要等到失去,才为时已晚地发现心在哪里,然后用下半生来追悔年少的无知。
爱,是痴也是傻。
写了不少歌,情歌占大多数,同时骗了不少泪水,可是每个人都爱听,把曲中的悲与喜融入生活里,为不可多得的爱情强赋愁诗。
东方奏适时地握住她摔盘子的手。「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还真是不死心呀!」人太固执就成了迂腐。
「名字,火爆女郎。」他的眼神十分坚定,一手撩开她松落额前的发丝。
常弄欢眼珠子一转,她飞快地用手肘「不小心」
地推落着盘。「我叫埋名。」
「麦茗?」为什么他有种被戏弄的感觉。
「外国人的中文不灵光可以体谅,我说的是埋、名。」把名字埋葬在土里。
「我是华裔美人,而且我的中文很流利。」知道百家姓中无「埋」这个姓氏。
她太顽固,简直跟他握上了,绝不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