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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第1页)

“嗯的意思是,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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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韵番外

程韵的备忘录里,认真记录了自己的一场梦。原因无他,那个梦关于年少的暗恋,有点惹人回味。

说出来多多少少有点矫情,因为任何的创作都像是对原来的生活添油加醋。把本来寡淡的经历用最无病呻吟的语调拨碎蹂躏,再重新按照自己的想象加工,故事就成了。

至少,大作家程韵是这么认为的。

命运就是这么荒诞无常,曾经在上学时期最不守规矩的时小安选择了律师行业,早早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和她家陈大少爷过上了每天柴米油盐的生活,而看起来最为循规守矩的程韵,像是叛逆期晚来,大二毅然从金融系转到新闻,毕业后成为了一个自由创作者。

哦,补充一点,她笔名叫“一支歌”。比起原本那个父母查遍字典精挑细选的名字,笔名就随意多了。似乎是某个不起眼的傍晚,某个不好好走路的少年,不经意地说,“韵”就是一支歌的意思。

去他妈的一支歌,没文化的嘴里吐不出象牙。

但她还是接受了狗嘴的建议。

不过随意而得的笔名背后,是成千上万的书粉、剧粉、路人粉,是流量,是资本看上的的好苗子。

在这个疫情封城,你我皆为社畜,oney困住脚步的时代里,“一支歌”活得有点让人嫉妒。

最开始,她逃课去看风景,去橘子洲头,去梅里雪山,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拄着根不知道哪里捡出来的棍子,在毛乌素大沙漠里走走停停,写着些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文艺游记,做着自成一派的视频剪辑。

骂她的人,说她教坏年轻人,沉浸于虚无空想,,喜欢她的粉丝,说她替他们看了世界。当然,这都不重要。

游记出版签售的那天,时安一手抱着酒瓶子,一手抱着她,醉醺醺地对她说:“呜呜韵韵,我要嫁给你,我要跟富婆混。”

这个愿望当然最后不了了之,醉鬼时安最后还是乖乖被陈颂扛回家。

留下她,继续在泛着油墨味的书封上,认真签下一个又一个“一支歌”。

当年说出“一支歌”的那个少年,就是那个梦的主角,江屿舟。

仔细想来,一直到程韵记录下那场梦,他们都三年没有见面了。

平时当然会在各种同学群里看见各自的身影,但大多数时间,他们吝啬到都不愿意给对方朋友圈一个点赞。

可就是这么多年没见,她偏偏莫名其妙地做了一场了关于他的梦。

梦很普通,像大多数在青春期仰望月亮的的小女生一样,程韵也偷偷暗恋了江屿舟一段时间。

具体而言,是九年,模糊而论,不止九年。

这场单方面的,在自己的世界里声势浩大,在外人看来稀松平常的暗恋,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不得而知,毕竟从程韵记事起,身边就一直有江屿舟的影子。

两人的父母是好朋友,如果按照世俗的定义,他俩多多少少也得算个青梅竹马。可偏偏,俩人这么多年的相处硬是一点暧昧都没酝酿出来。

程韵的梦和现实有部分的重叠。

昏暗的县城小巷,路中央的石砖破碎得坑坑洼洼,偶尔踩上去一脚还会翘起来,发出啪嗒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尤为突兀。

这样的夜路,还在在读六年级的程韵走得提心吊胆,神经紧绷着留意周围的动静,因为最近听班上同学说这个巷子经常有中学的社会青年约群架。

戏剧的人生,怕什么来什么。

“小妹妹,书包里有没有钱啊,送给哥哥怎么样?”为首的青年看起来比程韵大不了几岁,一头金灿灿的毛在昏暗的路灯下又土又狂,和鼻子上奇丑无比的耳环相得益彰。

小程韵忍着手腕的颤抖,将书包夹层的零花钱尽数拿出来,却没料到旁边一直站着看热闹的青年玩心大起,用那不怎么干净的手捏起程韵耳边的一缕头发,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吓得泪眼朦胧。

“放开你的狗爪子。”青年手腕一阵刺痛,回过神时,就见一个比自己低了一个头的少年徒手硬生生将自己扭开。

程韵还未从巨大的恐惧中回神,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挡在自己身前。

是从小和自己嬉笑打闹着长大的男孩,从未有过的高大。

“嘿,小朋友觉得自己挺有本事呀,就这单枪匹马也敢跟哥哥们玩?”

“小小年纪人家就知道英雄救美了!”

刚刚带头要钱的青年开口,引得身后的狐朋狗友们一阵哄笑,都在嘲笑男孩的自不量力。

“江屿舟”程韵望着挡在自己面前那个纹丝不动的脑袋,担忧地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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