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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章 番外2 李斯(第1页)

李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在嬴政看来,本该并不难以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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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李斯君臣相得了数十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现在的大秦丞相还不过只是一个和他过于出名的老师相比起来名不见经传,得求为吕不韦门客的舍人。现在横扫六合一统八荒的始皇帝,也不过只是一个生父早逝,无法亲政的年幼秦王。

结果就是这样都算不上多妥帖的开局,他们却在之后多年的磨合中,联手将旧日天子虚假的高高在上,诸侯群雄并起纷争不休的幻影撕裂,取代上崭新的面貌。

所以嬴政本该自信自己对于李斯的了解的:从吕不韦身边毅然投向年轻的秦王,从区区郎官到帝国长史乃至廷尉,最后终于登上丞相的高位。李斯的仕途可以说每一步都离不开嬴政的身影和支持。

他注视着李斯就像注视着自己的臂膀,他倾听着李斯就像倾听着自己的心声。

他遇见李斯就好似孝公当年得到了商鞅,惠文昔日收下了张仪,世间难得能碰见那样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己,于是为了同一项伟大的事业他们呕心沥血,那种惺惺相惜的感受心有默契。

嬴政生来就是要做这全天下的主宰,执掌这尘世间最狂妄的权柄的。

就像李白长叹的“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他的锋利和威势从不受世俗的束缚,他的野心和目光从不被短暂的遮掩阻隔,于是“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但他自己从来并不是那一把锋芒毕露举世无双的神兵,他的锐利从不该被比拟做剑光的寒芒。

因为他生来便不是肯将自己作为工具而使用的:面前是棋局他便执黑子或白子都随心,面前是战场他便挥剑或举戈都随意——无论如何,他都是操盘的那个“人”。

而李斯就是他最顺手、最合宜、最满意的助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嬴政又何尝没在心底承认过他们君臣亦是能被称为“朋友”的存在。

可现在,他却不敢肯定了。

【李斯延续了秦国丞相多外人的传统,出生在楚国的上蔡县。上蔡后来并入秦帝国以后,便属于一个我们很熟悉的地方——陈郡。

对,就是此前汉初篇章的时候,我们提到过的秦末反秦热土,张耳流窜藏身之所,陈胜吴广出身的地方。】

“楚国。”

嬴政的脸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甚至有种早有预料的从容。

秦楚之间的纠葛实在太深,“楚虽二户,亡秦必楚”的嘶嚎至今仍在秦朝一统后的景象下暗流涌动。以至于当知道秦二世而亡后,嬴政早就明晓哪方必然会为秦的灭亡添砖加瓦。

此刻不过是恰好印证。

但他依旧目光深沉而接近冷峻地凝视着这个地名,将后世人所提到的二个名字都印入心中。

始皇帝是个足够聪明且足够有耐心的猎手,为了最后胜果的甘美,他可以忍耐住稍显冗长的前奏,亦可以忍耐住修剪枝叶的繁琐。

秦失其鹿

()(),天下崩盘。这固然是胡亥赵高(),现在看来甚至还可能有李斯的过错,却并不能全然只归罪于他们的头上。

老秦人在嬴政手下尚且是一统六国开疆拓土英勇善战的虎狼之士,那么难道会等到嬴政一死,就轻易地被手下败将掀翻棋局卷土重来,变成了软弱可欺的宠物猫狗吗?

——不可能啊。

所以粗暴地将所有可能掀起叛乱的人都杀了,只是治标,不是治本。没有张耳还可能有曾耳,没有陈胜吴广还可能有吴胜陈广——如果不弄明白这些人作乱的原因,秦是不可能存活下去的。

如果说在第一次知道秦亡的时候,嬴政的骄傲使得他内心的怒火难以平歇,灼烧着他的理智,可能左右他干出类似的事情。等到此时,他多年修养的城府已然足够他不动如山。

于是此刻他也只动了动自己的眉梢,对着面前的李斯,嘴角露出的弧度说不好是嘲讽还是戏谑:“看来丞相未来做出的事情,也没辜负家乡新的称谓。”

扶持反秦第一祸水胡亥上台,不可不谓之“反秦义士”啊!

……

李斯脸都绿了。

【他大概生于楚顷襄王十九年,相当于秦昭襄王二十七年,比始皇帝大二十一岁,比赵高大二十四岁。】

嬴稷顿了顿:

嗯,昭襄王,目前没听说过的但是很明显不差的美谥。看起来和他的好大曾孙差了四五十年的样子……

——是他,没错了!

自信的老秦王眯了眯眼:二十七年啊,那一年他干了啥?

白起伐赵,攻下了代郡的光狼城。司马错攻楚,占领了黔中。最后楚王割让了汉水以北及上庸的土地,狼狈地向他求和。

而他继而在两年后,让白起再度出兵为他攻克下楚国的国都,在郢都的烈火中,他焚烧着楚国的先王坟墓,逼迫着楚王含泪迁都到陈丘。

“陈郡啊——”嬴稷将这个地名颇为玩味地放在舌尖上打转,喉口泄出了一声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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