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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第14页)

“干什么,觉得我是原始人?”

叶老师逗他们:“人类的大脑在20万年前就基本完成进化了,最近两万年还缩小了不少,可别以为古人不如你们。”

“可是老师,您也不是真的上古人类啊。”

一个胆大的学生小声插嘴。

叶老师表扬他:“反应真快,你的脑子应该没缩小过。”

教室里顿时响起一声轻快的笑声。

气氛逐渐活跃,叶老师继续他的故事。

当年的他出生在一个名为“伏风”部落里。那是个不足五十人的小小氏族,族人们既不懂得刀耕火种,也不会捕鱼狩猎,是当时数百个部落中最蒙昧不开化的一支。

在那个物竞天择的时代,弱小者每天都在接受着自然的淘洗。而每一条有幸存活并繁衍下来的血脉,必定会有它的生存智慧。具体到伏风一族,他们血脉中传承着与动物沟通的神奇能力,是法宝、同样也是软肋。

“如果给你和动物说话的能力,你最想做什么?”

叶老师将铜钱大小的乌龟托在掌心,向学生们抛出问题。

教室气氛活跃起来,各种答案上下翻飞着,有说驯养家畜吃肉的,有说捕猎时听声辨位的,还有说跟豺狼虎豹谈判请他们当保镖的…总之有些认真、有些搞笑。

等他们答得差不多了,叶老师却摇了摇头。

“伏风一族听得懂动物的语言,因此知道动物也有自己的感情,它们比人类更单纯、更诚实和友好。伏风族人从不利用自己的能力去欺骗、猎捕动物。动物会告诉他们,哪里有最新鲜的果实,最漂亮的宝石;什么时候下雨,冬天什么时候到来。有些动物甚至会为他们送来食物,以换取人类短暂的庇护。”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听起来像不像童话?”

“可是真正的上古人类应该没有这种能力吧?”

还是刚才的学生插嘴道:“老师的世界听起来不是普通级别的,更像是神话传说。”

“的确是个稀有的上古传说世界,那个梦海后来名气也挺大的。”

叶老师感叹:“不过跟我倒是没多大关系了。”

言归正传,伏风部落顺应着天时与自然和谐共生,最终却也因为天时与自然的变化而走向了绝路。

“记得那年春季大旱,族人定居的湿地平原上,河流湖泊全都干涸了。树木焦枯,大地皲裂,遍地白骨累累……直到今天我也忘不了。”

迫不得已,余下的伏风族人舍弃故土开始迁移。他们听从鸟儿的指点,一路向东跋涉,最终离开旱区时,仅仅只剩下最后的五人。

“走出了天灾,却没逃离人祸。旱区之外是另一个强大部族的领土。我和幸存的族人成了他们的俘虏。我们仅有的家当被剥夺了,唯一留下来的,是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行囊里的小乌龟。”

白典再次看向叶老师手掌上的精神动物——不知什么时候,原先迷你的小龟已经变成碗口大小,墨绿色的龟壳上显露出漂亮的纹路。

“我成了那个部族的奴隶,最初的工作是防御部落周围神出鬼没的群狼。很快,他们发现我能够听得懂狼群的语言,又让我驯养各种野兽。狼、野猪、野马,有时还有犀牛和野象……凭借着伏风一族的天赋,我还算平静地度过了五年。”

往事中的五年一晃过去,现实中的精神动物也在进一步成长,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已经是一只体型赶得上脸盆的大龟,慢悠悠地在主人身边踱步。

温吞佛系的叶老师,和这只乌龟……好像还真挺配的?

白典正默默觉得可爱,叶老师的往事却陡然急转直下。

“驯养动物的村舍位于部落奴隶居住区的最边缘,翻过一座山头才能看见平民的村庄。和贵族宫殿的距离更是远到完全望不见。平日里我也只顾着与动物们说话,对外面发生的事毫不关心。直到一天晚上,有个浑身是血的东西闯进了我的小屋。”

那是一头血淋淋的狼……又或者说,算是血淋淋的狗。那些血并不是来自人类或者其他牲畜,而是它自己——它的两只前爪已经被砍掉,几乎无法想象它是如何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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