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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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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番外by:素熙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例如带他那只腊肠狗出去溜时,q会先上网查询家附近的地理环境,以规划出一条对狗最有运动效果、又不会妨碍到住居安宁的路线。又例如我带女朋友回我们合租的屋子前,q会慎重地检讨房间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生浪漫情怀的空间。

有时候我觉得q这样活着有点累,这大概也是q活了二十二年交不到女友的原因之一,但q先生总是乐此不疲。

但q最近,把全副精力都放在思考一件事情上,就是那个部落格。

那并不是个多热门的部落格,开始只是他想找捷运附近适合聚餐的店家,于是就在google上打了「捷运聚餐热门店家」几个关键字。

但估狗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

因为那个网志里刚好有一句话是:『有时和同学聚餐时聊起往事,以前系上热门的科目、学校附近的店家等等,都会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上次我坐捷运……』于是我就不慎用了q先失的电脑误点了进去。

那真的是一个很冷清的部落格,扣掉作者,每篇文章大概只有十五六个人点阅。内容也很平凡,就是关于一个人的恋爱故事。

部落格的主人似乎交了个男朋友,她和那个男友交往了三年,这位小姐就把和男友相处的点点滴滴,以一天一篇的方式,全数写成网志放到网路上。

网志主大概觉得这种私人部落格不会有人看,就算不小点到也不会多留,所以连和男友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上去,包括滚床单的经过。

但事实证明网路无远弗届,而且无所事事的浏览者居多,像我和q先生就是一个。

真正让我对部落格感兴趣的倒不是炒饭过程,而是部落格主人纪述事情的风格。这个作者非常神奇,他可以用分点分项的方式纪录任何事情。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作者写到他和男友两个人上街买衣服。一开始是日期,然后作者下了标题:「和tony上街购物」而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一、今天天气很好,出大太阳。』

『二、tony今天穿了件贴身的衬衫,还戴了太阳眼镜,非常帅气。』

『三、tony陪我去海边,天空好干净,一片云也没有。』

『四、中午在附近的蛋包饭连锁店随便吃吃,两人总共付了新台币985元。』

『五、tony在墙边偷吻我,我很害羞。』

『六、九点的时候tony送我到家门口,他一路目送我上楼梯。』

『七、tony忽然出现在门口,我吓了一跳。』

『八、tony他……』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得是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的写作,遇上炒饭的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一、tony洗了澡,边擦着头发边走出浴室。』

『二、tony站在床边:(1)脱了上衣(2)脱下裤子(3)脱下了内裤(4)用脚将他们全都踢到一边去。』

『三、tony跨上了我的床,在我的床上:(1)压到我身上(2)低头亲吻我的唇(3)用唇扫过我的脖子(4)把唇停在我的胸口(5)咬住我的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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