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迷

书看迷>点天光 > 偏我来时不遇春3(第1页)

偏我来时不遇春3(第1页)

夜寒,风雪犹如挦绵扯絮。

郁清梧展开他家先生邬庆川寄送到驿站的书信。

都是家信。一封写已经为他在洛阳购置了宅院,就等他去住了。一封写近日做了几首好诗,但总觉得有些韵脚没写好。最近的一封甚至抱怨吃遍洛阳的蜀州菜却找不到一个正宗的。

零零碎碎写了许多,想到什么写什么,又迫不及待的送过来,可见先生确实是思念他紧了。

郁清梧心下开怀,将信仔仔细细折好收袖子里后,便开始提笔写日录。

他从六岁起就有写日录的习惯,这么多年一直坚持,鲜少落下过。但年少的事情尚且能直言写到日录里,做官之后,却不能如此写真话了。

他便将不好明说的事情隐去,不写经过,只写下一两句感慨。

今日也是一般的,先直白写大雪封路行走不易,路上吃食变贵。再隐去驿站里的见闻,无头无尾在纸上写道,“行至驿站,无缘无故被一狗狂吠,实在是晦气。”

想了想,又想起兰三狗身边始终不发一言的兰姑娘,便继续写道:“佳人与狗,并不相同。”

虽然兰姑娘最开始看他那一眼着实古怪了些,后头也一直垂头敛眉,但他看得出,她对他毫无嫌弃厌恶之意。

而后又琢磨着那古怪的眼神,却又琢磨不出意味来,只能先搁笔,在屋中踱步,另盘算起自己到洛阳要做的事情,等到回神时,已经是寅时了,天方大白。

他脱了衣裳上床睡觉,刚闭上眼睛,却突然福临心至一般,猛的一个机灵爬起来研墨,然后斟酌提笔:“廊下初相遇,疑我是故人。”

但他确实不认识她。是什么时候碰见过却忘记了吗?

应该也不会。兰姑娘一双眼睛长得极好,眉眼英气,带有飒飒爽利之风,更有一股若隐若无的杀气,想来他见过就不会忘记。

那就不想了,他向来不是个喜欢究其根本的人。

这般写好了,才算是舒服,才觉得自己一天的事情做完了。于是沾床就睡,一觉到天亮。

雪终于停了,满世清白。

郁清梧下楼的时候,兰三少爷正催着驿站里的管事带人清扫积雪,管事的点头哈腰,背过身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可巧,被郁清梧看见了。

管事的就露出求饶的嘴脸,郁清梧笑着点头,他才舒口气离开,满头大汗。兰三少爷已经看见郁清梧了,顿时脸色更差,郁清梧跟他打招呼,他也不搭理,只敷衍的嗯了声,转身就走。

他提了食盒去跟兰山君用早膳,骂道:“驿站里一群蠹虫,连条道也扫不出来,若不严厉些,便当我们是摆设。”

继而说起郁清梧,仿佛想为昨日自己的口出恶言做解释,迫不及待的为自己沉冤昭雪:“他年少得名,又是邬阁老倾尽心血教导出来的,十六岁就中了探花,当年的风头比状元郎还盛。于是狂妄得很,整日不将人看在眼里,还曾跟博远侯家大少爷打过一架。”

他说到这里,越发的嗤之以鼻:“这也不奇怪,蜀州蛮夷众多,实在是不可教化。”

兰山君吃完一个肉包,听见“蜀州蛮夷不可教化”几个字,突然知晓自己当年为什么不能与这位三哥平和相处了。

这般的话,她之前定然是听了就不舒服,非得记在心里,等有朝一日找到机会暗暗骂回去才甘心。但彼时年少,刚到洛阳,兀自惶恐,恐怕骂回去了又怕他怪罪,故而深夜难眠。

痛快了又没痛快。

她在镇国公府两年都是如此。

真是拧巴得很。她当年应该也曾讨厌过如此别扭的自己。不过现在被磨平了棱角,连倔骨都撒上了柔光,倒是觉得之前的她鲜活。

又有何错呢?细究起来,她以微末之身来富贵之家,能做到当年那样,已经很不错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