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珠躺在床上,心事重重。
如果按照书里的方向发展,她必然是要进城做保姆的,起码比在这儿被人嫌弃、呼来喝去的好,一不留神可能小命都没了。
只是她不知晓小保姆进城的时间与细节,如果还要熬几年才进城,那也太难了。
*
翌日一早,李迎春要去地里干活,吩咐陈明珠帮忙剁猪草。
陈明珠把一捆地瓜藤理好,小心地剁着。原主干这些活儿十分熟练,完全不怕剁着手,陈明珠切菜有刀功,但剁猪草不熟练,生怕一刀下去把手指剁没了。
正艰难费劲地切着,有人在院门口唤了一声:“小鬼。”
停下菜刀,回望过去。
陆淮安朝她微笑着扬了扬下巴:“走,带你去赶集。”
“……可是我要干活。”
陆淮安淡定地望了一下:“家里就你一个人?”
“嗯。”
刚好这时候,李迎春挑着一担空的竹筐回来了,“小陆这么早啊。”
他低沉地啊了一声,“今天不是赶集么,想带这个小鬼去集市。”
大概是不好抹他的面子,李迎春虽有不悦但只能努力忍住似的对陈明珠说:“那你跟他去赶集吧,这些活儿我来做。”
陈明珠顿了顿,感觉自己跟获得了赦免,赶紧站起了身,“淮安哥你等我一会儿。”
匆忙洗净手,去自己的小屋里翻出了一个花布挎包,又掏出了压箱底的部分钱,再跑出来。
“好了!”
*
和吴教授三人步行出发。
昨天他们从乡里招待所步行过来,今天又折返,陆淮安边走边说自己做知青的时候,在哪哪放过牛,哪哪插过田。
“农忙的时候,这个小鬼就负责给大家送水,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跟以前比也没长高多少。”
吴教授则说:“营养没有跟上,要是在城里,会好一些。”
陈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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