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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马车一阵颠簸,时岁被颠的头一歪,直接撞到了车厢上,迷迷糊糊的睁眼,抬手捂着刚刚撞到的额头,还有些懵。

外面的侍卫大声吼了一声,单手撑开了帘子,脸上满是汗珠,脸颊下还有斑驳血迹,他朝着马车里沉睡的小郡主焦急的大喊着:“小郡主,小心!”

外面兵器碰撞的叮当声此起彼伏,两队人马的呐喊声传入马车内,时岁蹙了蹙眉,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好半会儿才弄清现在的情况。

那个侍卫焦急的在马车外等着,时而格挡着黑衣人的长剑,两方人马兵戎相见,血肉横飞,整个小树林中一阵浓浓的血腥味蔓延而开,血珠染红了路边的绿草,时岁微微蹙了蹙眉,有点儿受不了这里的血腥味。

时岁: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我不就是睡了一觉剧情这是演到哪个环节去了???

可能因为她太懵,坐在她旁边的一个少年便抬起了手轻轻的扯了扯她的袖子,像是迷途的小兽在撒娇一般,那少年面容纯真稚气,他脆生生喊了一声:“姐姐?”

那少年身形清瘦,个子挺高的,比她高了半个头左右,五官漂亮到甚至模糊了性别,而且古代基本上都留着长发,时岁一开始还真把人认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他瞳孔漆黑明亮,睫毛又卷又翘的,像一把小刷子一样,漂亮极了。

时岁身上还穿着宽大华丽的红色嫁衣,着实有些难以移动,心情复杂的看了一面前的少年,安抚般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事没事,淡定。”

时岁明明是在安慰少年,自己却也在做深呼吸,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树。

时岁把宽大的嫁衣外套脱下,顺便把手腕上那些繁琐的首饰取了下来,身上顿时感觉轻盈了不少,马车周围被一些侍卫护着,黑衣人不多,暂时安全。

算算时间,其实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时岁当时是因为这个小说的女主名字和她一样才看的这本小说,没想到自己死了之后再一睁眼,直接魂穿了。

就在一个月前,嗯……准确的说是三十天零八个小时,也就是时岁穿书过来的那个节点,她见证了一种神奇的死法叫“被自己蠢死”。

她从有记忆起她那缺德父母就告诉她,她家很穷,很穷很穷很穷,所以要省吃俭用,天天吃馍馍咸菜配稀饭,她也很乐意的接受了这个设定,安于清贫,而那天她十年如一日的在吃硬邦邦的馒头时,她爸爸突然打电话跟她说——

不装了,他摊牌了,其实咱家很有钱,装的穷是为了锻炼时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志,现在时岁成年了,也没必要瞒着她了。

突然暴富的时岁在短暂的接受这巨大的信息量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高光,穷了十几年突然发现自己是百万富翁,时岁乐极生悲,一口馒头没咽下去,直接噎死了。

还好,印象中也没这么疼,就过去了。

只不过是死过去。

一夜暴富,半分钟福气没享,直接被挂了,还是这么个憋屈死法。

如果可以,时岁宁愿最后一顿吃的是鸡腿,好歹古代的犯人上路前,都会吃一顿佳肴的。

所以穿到这本小说的时岁第一个想法就是,她要享福,上辈子勤勤恳恳、艰苦奋斗累个半死最后落得了一个噎死的下场,这辈子说什么都要做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怎么舒服怎么来。

虽然这本书很早之前看的了,但是时岁现在还是能大致知道进展到哪里的,现在的情况是——

女主嫁给了男二,在途中被男主抢亲,被男主救走的狗血桥段。

所以时岁往外一瞥,大致就能猜到外面那群黑衣人应该就是男主慕禾派来抢亲的人。

时岁只觉得这些人都是傻子,大白天的都穿夜行衣,这是给人当活靶子来的吧。

“咻”的一声闪过。

一箭射穿了一个黑衣人的肩膀,伤口处往外源源不断的冒着血迹,玄衣的颜色深了许多。

瞧,言出法随,果然是给人当靶子来了。

时岁觉得这些人就差把“我是来搞事的”、“都让开我是主角带来的人输不了”刻在脑门上来了,她大致扫了一眼,便大致知道这本小说男主智商如何了。

现在想想,这本小说好像当时就因为剧情狗血,毫无逻辑被骂火的,主角都是恋爱脑,没有三观,只知道谈恋爱,时岁当时看的可心累了,唯一支撑她的是这个小说中的男二号。

疯批小黑花,想想都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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