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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蓝胜一百三十七年,二月十四,天降异象,七星连珠,天狗食日。

一片荒芜的土坡,荆棘丛生,荆棘丛中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仰面倒在荆棘丛里,一只土黄色小狗站在女孩脚边低头给女孩舔着伤口。

安安张开眼睛,就看到一片碧空如洗,心里想着,多久没有看到这么蓝的天空了,赶紧拿出手机发个朋友圈。

刚想坐起来后脑一阵刺痛伸手一摸就摸到了一个大包,而且还感到一些湿润,拿到眼前一看不由尖叫出声,不仅是看到了手上的鲜血,而是这干巴巴黑瘦瘦的手是谁的啊?

我那白嫩修长做着精致美甲的纤纤玉指呢?为什么缩水那么多啊?简直堪比照片里非洲难民了。

往上看一节破旧的袖口露着一点发黑的破棉絮,土黄色的粗布,洗得发白,天啊,安安吓得一下子想坐起来,后脑的突然刺痛使安安一下子又晕了过去。

一个身着古装,粗布衣裙,年轻清秀的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可爱小女孩,三岁多的模样,头发细黄,秀秀气气的站在一处破旧的茅草院子里。

一个扛着锄头穿古装的男人身后跟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从破旧的篱笆院门走了进来,一把抱过了妇人怀中的小女孩在怀里颠了颠,小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男子更加高兴地把小女孩举了起来,地下站着的小男孩满眼羡慕的看着,高高的举起手中一只狗尾草编的小狗,妹妹妹妹的叫着。。。

这个也叫安安的小女孩的记忆一下就涌进了安安的脑海,接收了原主安安的记忆,安安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安安深吸了一口气,这是啥运气啊,为啥被穿越大神一脚踹到了这里。

看了这么多穿越小说,倒是向往过穿越的生活,想像自己到了古代一定会像各种女主一样混的风生水起。

可是为啥这个地方如此贫瘠落后,都快赶上原始社会了,唉。。。

不过想想这也不怕,作为未来人的见识怎么也会让穿越的生活,活的更好一些。

还有最让人安心的是没有一些极品亲戚的存在,不知道章家以前是什么人家,家里人的气质都不差。

所有人都会认些字,无论男孩女孩到了五六岁,都会有族里身体不太好的族叔教导学习,每个人是必须要学的。但奇怪的是,家族里却不允许家中子弟参加科考。

所以族人都很明事理,对祖训家风都非常尊重,对于聪明伶俐的孩子还会重点培养,会让这些孩子进到放有祖先灵位的一个房间旁的书房单独学习。

原主安安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过了十岁的生日,被选中了,过几天也可以去书房学习了。

于是,安安就很高兴的上小土坡来看看有没有早熟野菜,为家里加点菜,谁知道刚到坡顶就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黄狗,追着小狗刚跑了两步,昏黄色的天空就突然慢慢黑了下来。

小黄狗身后就是个大土坡,要是滚到山坡下的灌木丛中,小黄狗会受伤的,安安想着去救小狗,刚碰到小狗突然天完全黑了下来,安安吓了一跳,一下抓着小狗就滚下了山坡,再次醒来就变成了十岁的安安来到了这里。

现代的安安是一个孤儿,一直自给自足生活的二十六岁的独立女性。

不喜欢按部就班的生活,向往着,做当代徐霞客,大学毕业就去勇敢的用了所有积蓄买了一辆二手小房车做了自媒体,一边旅游,一边发视频挣生活费,倒是过的非常自在。

安安从小就不喜欢勾心斗角,要不也不会放弃铁饭碗的工作机会做自媒体。

这天,安安也是走到了甘肃的一个荒废很久,没有人居住窑洞群附近,下车想去看看拍拍照,就看到前方有只小黄狗孤零零的趴在地上,安安走过去想看看小狗怎么了,突然就出现了日全食,抓住小狗的瞬间天色全黑,就被带到了这里。

得知自己怎么来到这里的,在现代看了无数穿越小说的安安倒是觉得自己可以接受。

毕竟看书无数,各种穿越已经把安安洗脑成功,而且这里有了疼爱自己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既然穿越大神把自己传到这里就顺其自然吧,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乐天派安安啊淡然的接受了现实,也许有机会还能在古代游山玩水的领略纯天然的风光也不错。

这时安安突然想起了,穿越都是因为那只小狗,不由得四下寻找起来。

感觉到脚踝处一阵又痛又痒,低头一看右边腿脚也摔破了,破旧的鞋子飞到了一边,光着的脚边那只罪魁祸首的小黄狗正在低头舔着她那摔破的脚踝。

这下,可把安安气炸毛了,一把提起小黄狗的脖子上的皮拎到面前,怒气冲冲的吼道:“我好心帮你却这么害我,不仅把我带到这穷乡僻壤来,还想让我得狂犬病啊?”

小黄狗睁着水露露的大眼睛呜呜地说着:“主人主人,快放我下去。”安安吓得一激灵,天啊,我还能听的懂狗说话吗?

麻利的顺手把小黄狗丢到了地上,瑟瑟发抖,小黄狗一个骨碌滚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土,又跑了过来。

摇着尾巴带着谄媚的嘴脸(对,就是谄媚)站起来拍着安安的小腿说道:“主人主人,我历尽千辛万苦,找寻了一千七百多个位面啊,才找到你的,本来,我是要在你那个位面和你相伴游历天下的,可是不知道怎么,赶上了天狗食日,我们两个就跑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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