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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2页)

在赵笙喘口气的功夫间,宋寻砚半屈膝,眉目温柔。

“姨母昨日还和我提起你懒做功课被夫子罚站半时辰,忧心你下半辈子都没个正形。堂哥如今瞧着你挺有本事,回去就宽慰姨母,笙儿考不上功名,去当个说书人也不错。”

“千万别,我近一个月都没逃过学堂。”赵笙慌了神,摇摇宋寻砚手臂,声音软糯,“这些闲话都是从李三王五那儿晓得的。”

“小女可否插一句?”

两道目光静静地落在自己脸上,许朝秋接着道,“二位可见过常胜将军真身,以及它背后的驯鸡师?”

宋寻砚:“不曾。今日来七弯巷,就是为见一面传说中那位不败将军。”

赵笙:“啊,堂哥你也没见过?”

宋寻砚淡淡道:“闻其模样丑陋,是以不喜。”

许朝秋不解道:“既从未见过,笙儿何以识得此木雕乃常胜将军?”

“常胜将军外表是一只青鸡,为呈其色,市面上多以竹作雕。

王家小儿曾道他家兄长于斗鸡台下观得,常胜将军背后那位驯鸡师采黄木为原料作雕,每刻到羽毛处便草草了事,只留三笔,状若唇口。

我很是好奇,便央堂哥带我来七弯巷,去各铺搜罗无果,本以为要空手而归,在街上无心一瞥,这才有了意外之喜。”

许朝秋端详木鸡两侧羽毛,的确是寥寥三笔,比起嘴唇,更像一片横放的树叶。

这木雕早在三年前就有了,天下真有这样巧的事么……

“咚,咚,咚——。”

青天之下,三声鼓音重重回荡。

“好戏就要开场罗。”

“诶,青鸡出来了?”

众人停下闲谈,挪步于栏杆处俯瞰楼下。

宋寻砚抱起赵笙,许朝秋亦跟了过去。

汴凉子弟有三好,打马游街、勾栏听曲、斗禽走狗。

蟋蟀、鹅、鸭和鹌鹑一众雄禽也好斗,不过其中当属斗鸡的斗性更为猛烈。

时至今日,斗鸡赛风头最盛,上至皇室,下到布衣都痴迷于斗鸡,家境殷实者好请驯鸡师演一出斗鸡赛,寻常百姓则可停于街边围观斗鸡比试。

酒缸大小的泥石围成一圈,占了半条街有余,其内摆放有木墩、草垛之类掩体,观者退避五米开外,驯鸡师站在围栏外时刻观察,以防斗鸡出场后误伤无辜民众。

数十个铁笼候在一旁,抽取到同一符号的驯鸡师对战。

有人激动地叫出声:“终于看见常胜将军了,左手边第三个!”

许朝秋闻言头立马偏向左边。

一只体型巨大的公鸡,鹰嘴鹅颈,青羽鸵身,此刻正傲然挺冠,即便在笼子里也好不威风。

赵笙一脸向往,“哪里丑了,将军该有的气势它都有。”

一中年男子站在石栏内,留长须,戴四方平定巾,将响锣搁在一旁,开嗓道:“第一场比试即将开始,由汴凉乌脚青鸡对战鲁西白羽斑鸡,现在请诸位看官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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