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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迷>失忆后赖上死对头 > 1讨厌的家伙(第1页)

1讨厌的家伙(第1页)

七月的云杉市总是多雨,连带着闷热的空气同样让人心烦。

方聿寻垂着头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目光发散地看着手里已经空了的酒杯,时不时蹙眉按几下太阳穴,动作是显而易见的烦躁。

他用了一周的时间勉强接受了自己失忆的事实,却仍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

这种脑袋空空的感觉实在是让他没有安全感,就好像整个人都被隔绝在现实之外,茫然面对一片空白。

“嗡——嗡——”

裤兜里的手机断断续续震了有一会儿了,总算是拉回了方聿寻游离的思绪,但他也只是掏出来看了一眼,没有一点要接听的意思。

碎了大半边的手机屏幕熄了又亮,上面显示的名字换了一个又一个,都是找方聿寻的,但他一个都不认识。

确切地说,是一个都不记得。

方聿寻又想起医生说的话,说他是因为坠海后头部受到撞击以及大脑缺氧,导致了暂时性的记忆缺失,适当配合治疗,再多接触一些过去的人和事儿,借助外因刺激,或许能恢复得快一些。

但问题就出在这。

父母联系不上,能联系上的“朋友”开口就是太忙,好不容易等到几个主动联系自己的,还净说些他听不懂的合作项目,甚至在发现他状态不对的时候,还试图哄骗他答应一些条件。

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实意地来管管丢了脑子的方聿寻。

“嗝~”

方聿寻打了个酒嗝儿,没骨头一样仰倒在沙发里,歪头眯着眼睛打量着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

忽地,方聿寻瞥见了一张熟悉感极强的脸,这张脸……他记得!

这不就是他这段时间努力回想的那个人吗!?

“砰——”

方聿寻猛地坐起来,视线直直盯着那个人,膝盖猝不及防撞上了桌子发出好大一声响,好在酒吧里的音乐声足够大,这才没让他出洋相。

那人一身西装革履,体型不算健硕,却也是标致笔挺,像是刚从商务大厦里走出的精英,和这里的灯红酒绿格格不入。

但下一秒,方聿寻就看那人摘下了金丝边眼镜,熟练地抓乱了妥帖的发型,额前垂落下来的两绺头发衬得那张俊朗的脸多了几分阴郁的颓废感。

对了!没错!就是这个人!

方聿寻简直要两眼放光了,这一周的时间里他反反复复去回想身边的人,却怎么都记不起来,所有人的脸在他的脑子里就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马赛克一样,只有这个人是4k高清的,只有这个人!

……

许是方聿寻的视线太过炙热,孟时禹刚一进门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循着那个让人不舒服的感觉看过去,就看到了那个让他恨得牙痒痒的家伙。

简单的白色短袖配上略有设计感的浅蓝色宽松牛仔裤,孟时禹不得不承认,比起西装一类的衣服,这样的打扮更衬方聿寻那张痞帅的脸。

印象中,方聿寻一向是这种场合里最惹眼的存在,可这一次,方聿寻却像是熄了光的萤火虫,把自己缩在一个无人在意的草丛里,那种落寞而又委屈的表情出现在方聿寻那张向来傲气的脸上,真是说不出的别扭。

短短几秒对视,孟时禹就看见方聿寻的表情渐渐变得兴奋,像极了每次找他麻烦前的样子,莫名让人觉得有些不安。

碍于前不久才在方聿寻那吃了瘪,孟时禹暂时还不想和这人起冲突,索性转身就走。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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