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迷

书看迷>人间绝色反派爹 > 3040(第13页)

3040(第13页)

周锦钰动容,头靠在周二郎的肩膀上,喃喃地叫了声“爹。”

周锦钰的生物钟很准时,爷俩儿躺床上没说几句话,他就开始栽盹儿,眼皮耷拉下去,又茫然地睁开看周二郎一眼,继续耷拉下去,又睁开,反复几次,小脑袋一歪,睡着了。

周二郎却是毫无睡意,已经睡了大半个下午,这会儿精神得很,把儿子放到小床上,转到外屋去了。

朱氏已经洗漱完毕,正帮他兑热水,周二郎伸手试了一下水温,道:“别忙活了,去歇会儿吧。”

朱氏回了屋,周二郎脱下里衣,将大半个身子浸入水中,终于可以不用再拿个小盆儿擦来擦去,也擦不干净,擦不干净还得忍者凑合。

朱氏已经提前备好了换洗的睡袍搭在周二郎触手可及的架子上,上次在府城买回来的细纱葛布做的,轻薄柔软且丝滑,穿在身上如水般随着身体的动作流动,灯光流萤其上,显得周二郎愈发俊美,皎皎如月。

朱氏今日里也穿了和周二郎一般的睡袍,只这料子有些透了,她在里面又穿了件水红色的小衣,上次周凤英买来的布料做的,一直没有机会穿。

周二郎进屋上了床,等待头发干的时间,夫妻俩聊起了家常,周二郎先是问了钰哥儿的一些情况,两个人聊着聊到了兰姐儿身上。

晚上吃饭的时间,周二郎就发现兰姐儿穿了绸缎的衣裙,满头珠花,小姑娘爱俏,也正是合该打扮的年纪,家里现在又有这个条件,倒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凡事要有度,在村子里这身装扮着实太过乍眼,惹人闲话,上次跟大姐说得话,看来全当成了耳旁风。

朱氏道:“当娘的没有不疼娃子的,大姐觉得亏欠了兰姐儿,难免想着要补偿孩子,你莫要对大姐说话太硬。”

周二郎:“我大姐向来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说教改变不了她,只有吃了亏才能教育她,我原本跟薛良说好了送兰姐儿去跟着他家大姑娘学礼仪规矩,如今看来没这个必要,她娘的态度不改变,指望着扔给个外人把兰姐儿培养成才么!”

朱氏见夫君生气,忙道:“兰姐才十二,咱们慢慢教——”

“什么叫才十二——”

周二郎忍不住音量高了上去,说一半儿又忙捂住了嘴巴,瞅了一眼儿子的方向,压低声音道:“把才去掉,她是已经十二了,最晚十五、六就要嫁到人家去,且不说我大姐有没有本事把手伸到婆家,就算她有这个本事,丈母娘干涉婆家的事,最后吃亏的还是兰姐儿。”

朱氏:“夫君平日里最是稳当,一遇上自己家人的事就着急,兰姐儿是个好孩子,扳扳能过来的,要不我去同大姐慢慢说。”

周二郎:“不准你去!不破不立,且让大姐由着她,惯着她,那天想办法让娘俩儿吃个教训,一个两个的都给我清醒了。”

……

周二郎的头发干得差不多,侧身熄灭了床头灯,一阵悉悉索索过后,周二郎低哑的声音从床帏里传出,“夫君今日里火气大,有劳娘子了。”

第37章

黑暗中,指尖温凉的触感在滚烫的肌肤上流连,激起一连串轻微的酥麻,逐渐地,朱云娘紧捂住嘴唇,极力克制自己,隐秘而羞耻的感觉几乎要将她淹没了。

周二郎长指撩开她汗湿的额发,低头亲了下她的额头,“很难受么?”

朱云娘紧闭双眸,不肯吭声,周二郎倏尔弯唇,没有继续再问。

安抚时像是掠过山峦的清风,霸道时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的余地,一切不复存在,只灵魂在缥缈。

……

屋外传来轻微的水流声,比起朱云娘的狼狈,周二郎显得镇静很多,起身换了干净的单子,抻好铺平,又去隔间儿看了一眼熟睡的儿子,把露出的小脚丫轻轻给放回薄单里,这才转身去了外屋。

实际上他并非沉溺声色之人,每次快乐自然是有的,但身体原因,也是真累,真的力不从心,只是他常年让娘子独守空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夫妻之事上让女人满足是一个丈夫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和责任,再说,他亦不想让娘子觉得他不行。

所以,他看那小册子好奇有之,但更多真的是抱着学习研究的心态。

事实证明,学有所成。

他读书的悟性向来极高的,在这上面也一样。

晨光透窗,朱氏早已去厨房忙碌,周二郎让儿子靠在怀里,为他重新编好昨天因为洗头发散开的小百岁辫,钰哥儿的发质最近好了不少,虽然仍旧细软,但开始变得有光泽了,似乎也比以前更浓密了些,周二郎将捆绑发辫的红色飘带给换了根儿新买的。

小小的发带做工极为精致,两侧边缘部分走了极细密的金色绣线,发带尾部则被做成了流苏的样式,绑在黑色的发辫上十分别致漂亮,主要是儿子本身就十分好看,周二郎还从未见过那家的小娃像钰哥儿这般俊。

他其实还给儿子买了长命锁,小手镯,只不过这些太乍眼,在村里戴却是不合适的,被人看到了把东西摘去不要紧,就怕对方丧心病狂伤害到孩子。

最难测是人心,像是族长那样的人家,村里人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家的超然地位,周家乍然暴富却会遭人妒忌的,得一步步来,要给村里人一个适应周家崛起的过程,周二郎不想在秋闱前出任何乱子让自己分心。

“爹,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剃发呀?”周锦钰摆弄着自己才被编好的百岁辫儿发尾,抬眼问周二郎。

“嗯——,钰哥儿若想长成爹这样好看的头发,至少要十二岁以后再考虑蓄发。”周二郎笑道。

周锦钰抬头看了周二郎一眼,乌发如云,浓密顺滑,爹的自恋是有依仗的。

梳洗完毕,周锦钰拉着周二郎去外面晨跑,他骑着驴子跑,让周二郎在后边儿追,依照前世的经验,晨跑这种有氧运动对提高心肺能力是极为有好处的。

跑,周二郎是不可能跑的,有辱斯文。早上起来散散步,伸展伸展筋骨倒是可以的。

非但他不跑,小毛驴也不愿意跑,习惯了每天早上慢悠悠的散步,费那驴蹄子干啥?

周锦钰拍打小毛驴的脖颈,小毛驴不买账,欺软怕硬这个事儿不光人会干,牲口也一样。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