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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海美(第1页)

世界末日,人真的会把自己吓死。

但不会把我吓死,因为我早就日夜盼望这一天到来。

你们大概觉得我身世凄惨,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苦逼日子,只愿解脱出这悲惨世界。

其实,你们错了。

我叫海美,来到世上的十八年来,顶多就是打游戏打到手指发麻,吃海鲜吃到急性肠炎——如果这也算是吃苦的话。虽然我的爸爸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科长,这职位却是区里掌握关键图章的肥差,家里常有生意人来访,留下一条鼓鼓囊囊的中华烟,或一只沉甸甸的廉价皮包。不到几年,我家就在市中心买了豪宅,在郊区添了独栋别墅,更为我去澳大利亚准备好了移民条件。在闲得没鸟事的文化局上班的妈妈,已经开上了奥迪a6。她知道爸爸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但从不吵架,我也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不在乎爸爸有小三,只要每个月照常给我零花钱,我就可以买好看的衣服,换iphone手机,去机场追……有时我也会想,如果没钱了,如果爸爸锒铛入狱(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爸爸妈妈不要我了(除非亲子鉴定确认我是在医院被抱错的孩子)……甚至,如果世界末日来临。

就像吃不饱饭的农村孩子天天想着怎么挣钱养家糊口,给我家打扫的钟点工整日想着怎么从东家揩点油带回自家,学校门口扫大街的外地人时常期望捡到一个手机或钱包——因为他们一无所有,而我生来就不缺这些东西,我缺的只有一样——冒险。

爸爸把我十年后的人生也安排好了。高考全砸了也没关系,反正肯定要被送去国外读书。大学不毕业也没关系,他会把我安排到一个旱涝保收的企业上班。上不了班也没关系,他会把我的老公也提前预定了——女孩子嘛,嫁得好就ok了。

我讨厌这样的未来,却没有能力改变。我无法离开爸爸给我的钱,无法离开他给我的舒适生活,甚至无法离开因为爸爸的权力而得来的别人对我的羡慕。我生怕一旦失去这些,一无所有,会被所有人无情地嘲笑,终日背负那些轻蔑的目光——因为我也以这样的目光看待别人。

如果我变成了穷光蛋,丁紫这个富商千金小姐,会立即从骨子里瞧不起我。虽然我们是高中三年最好的死党,平时互称老婆,我相信她表面上会百般安慰我,信誓旦旦无论贫穷富有都一定要与我做朋友——可她又能坚持几天?说不定隔一两个礼拜,就会渐渐冷落疏远,嫌我身上的衣服廉价,嫌我用的手机山寨,嫌我吃不起哪怕是最普通的餐厅,嫌我不陪她一起去买演唱会的票,接着就以厌恶的目光看我,最后干脆把我从她的世界里删除,即便我就站在她的眼前,也只当我是悲催的路人甲或死尸乙。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我跟丁紫一起逛未来梦商场,正在乘自动扶梯往下走,对面上来一个跟我们同龄的少年。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他。

这是我除了的阿信之外,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

该死的,我从没想到过自己会对谁一见钟情!

可是,我盯着他的眼睛,他却在看丁紫的脸。

这让我怎样的无地自容啊,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丁紫却也只顾着看少年的眼睛,没有注意到我变得苍白的脸。

突然,大地震发生了——要是早走一分钟,说不定我俩就死在外面的世界末日了。自动扶梯断裂成了两截,我本能地跑到四楼,丁紫与少年却被留在了扶梯上。当时乱作一团,再回头扶梯上已空无一人。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死活,只能随着逃难的人群到了底楼。很多人在挖掘逃生之路,但我毫无兴趣,我已想到了世界末日的可能性,或者说希望这个想象成为现实。于是,我开始未雨绸缪地寻找末日生存的空间。

当底楼中庭发生坍塌与踩踏,无数人瞬间死于非命时,我却在地下二层的超市深处,找到了理想中的末日生存室。太完美了!就跟网上说的一样,这样的结构和环境,加上超市里那么多东西——如果人类还能多活二十四小时,我绝对会撑到最后一秒。

我不关心上面那些人的死活。如果真如我希望的那样,整个世界都已陷入末日,那么无疑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死了——确实有些悲伤,我还很爱他们,不仅仅因为他们也爱我。但这并不怪我,不是吗?难道我是上帝?难道我说我想要世界末日,地球就立马gaover?总之,我也是个受害者。虽然既有些悲伤,也有几分兴奋,大概我天生就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我按照末日生存手册的指示,独自守着这个小房间,不断储藏各种食物和必需品。当我确认这些囤积的物资至少可以够我生存一个星期,便放心地拿起ipad,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直到丁紫带着那个少年找到我。

与好友重逢的喜悦只维持了半分钟,就被满腹忧伤取代,虽然我脸上丝毫未曾显露。小光——我是多么喜欢这名字啊,我才不管这是不是真名,也不管他到底姓什么,我只在乎他喜欢的女孩是谁。可地震发生时,他与丁紫在一起逃生,两个人亡命天涯的冒险,多半会产生爱情最起码也是好感吧。而我呢?一个可怜巴巴地躲在末日生存室里的精神病人——小光会这样想吧?

当大家都努力在末日活下去,丁紫和小光替我保守了秘密,没有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有个秘密基地——否则到了危急时刻,那些sb们肯定会抢占我的新家,就像住在破房子里的穷鬼们,整天做梦都想搬进我爸买的豪宅与别墅。不过,丁紫还是邀请我住到三楼去,她说有一家女装店宽敞又干净,很适合我们两生花居住。我却拒绝了她的邀请,虽然这样也就更难以见到小光了,但那本来不就是奢望吗?我无法离开我的末日生存室,我给自己搭建的末日里的天堂。

世界末日的第一个凌晨,我在地下二层的小屋安然度过——我没有梦见爸爸妈妈,但愿他们在天堂里安息,我只梦见了小光,梦见他细碎黑发下的眼睛。

第二天,丁紫与小光一起来找我。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我也知道就算我悄悄地问丁紫,她也不可能对我说实话的。

小光说他并没有选择某个餐厅或店铺住下,而是整夜都在未来梦商场四处闲逛,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即便世界末日也没办法调整过来。我盯着小光的眼睛,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因为这是我凌晨梦中出现过的情景。

我们三人一起闲逛,主要在超市“采购”食品。我顺便把超市里所有的口香糖都囤积到了地下堡垒。口香糖是我从小的最爱,但妈妈说吃口香糖会把牙齿弄坏,爸爸说只有坏女孩才嚼口香糖,要是让同事看到会丢尽面子。他们没收了我所有的口香糖,每次回家都要检查我的书包,口香糖是唯一的违禁物品。我只能在外面大嚼一顿,实在吃不完就送给丁紫。现在,我拥有了几年都吃不完的口香糖,各种品牌各种味道,我一口气嚼了三条,这是末日里唯一幸福的事。

虽然,我有了自己的末日生存室,但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里面,我还是要被迫与许多人相处。二十来个幸存者当中,必然有我喜欢的人,也会有我讨厌的人——比如那个叫郭小军的富二代,第三天就被人乱刀捅死,至死还穿着他的迪奥西装。

死得好!是哪个好汉为民除害?我真想送给凶手一面锦旗。

不过,小光却在一边叹息,我从他的眼神里发现一种寒彻骨髓的悲哀。我真想悄悄对着他的耳朵说:为这种人渣,值吗?

就在这天晚上,洗头妹阿香不知为何发疯了。她在底楼的哈根达斯店连续杀死了四个重伤员,之后逃到地下一层的超市持刀顽抗,结果被正当防卫的周旋杀了——这种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人,从小没受过教育的野蛮人,不就天生擅长干杀人放火的勾当吗?就算是个女人也不例外。同时,人们在地下三层的车库,发现一辆撞毁的雷克萨斯suv,保安杨兵死在车里。男人们艰难地搬出他的尸体,扔到了地下四层。

一夜之间,连死六人!幸存者人人自危,并很自然把杨兵与阿香的死联系在一起。不过到底什么原因,大概只有看过地库监控录像的罗先生才知道,反正我是到死也没挖出什么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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