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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所有的离别语里我最喜欢“明天见”,最讨厌“我走了”。我有的时候都在想,希望下辈子的我能够早点遇到他,然后我们就只谈笑风生,我能够不动情。我也不说希望下辈子能够换他来喜欢我这种废话了。我只希望下辈子,我们能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那种情意,然后,各自都有各自的人生,但一辈子都不会分开。我希望这辈子他的遗憾,下辈子都能够得偿所愿,希望下辈子的王星淮能够娶到他的姑娘。可我好怕,这一辈子就是上一辈子所说的下一辈子。后来在他走了之后不久,我也出事了,三踝骨折,里踝内踝外踝全折了。所有手术还有骨折要做的东西我都做了,什么牵引,大纲钉子,都在我身上尝试一下了,很疼很疼很疼,说句不好听的,自己当时都想死了。可我突然间想起了他说的那句“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好好活下去”。自己瞬间就清醒了,哪怕我这一辈子都不是个正常人了也要好好活着,因为我只有好好活着,才能惩罚自己,惩罚我的活着。他是8月31日那天离开的,可我总是愿意记得是9月1日。因为,是那一天,我才知道的。其实,我已经很满意了。我至少知道他的名字,听过他的声音,看见过他的眼睛,牵过他的手,抱过他的人,喝过他的水,吃过他的饭,睡过他的床,他也说过会娶我,这样的话,这辈子,我也算是嫁过他了吧。我的配偶栏,王星淮,我刘柏彤,丧偶。我很幸运,即使,我很难过。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又出现了,那一夜的梦里面,我终于梦到了他回到了我身边。他跟我说再也不会跟我分开,我很高兴,自己默默地拼了命般的点头答应。可醒来,发现我自己泪流满面,原来啊,还是一场梦啊!书上说没有好好说再见的人,都会再次相遇的,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愿我走完山海星河,再与你相遇,一辈子那么长,我相信,会再见的。所以……我还在等啊!拿余生来等一场根本不可能的重逢,来等他来兑现他的承诺。我最后凭本事,一无所有。会不会很多年以后,我依旧会很清晰的记得他的名字,可他的样子我早已模糊。所以……我机智啊,把他的照片和名字我都好好保存着呢。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具温柔,总是很美好,可结局,往往都是配不上开头的遇见。当时只是觉得来日方长,可后来才发现,哪里会有什么来日,更何谈方长。在等什么?没有等什么。别等了,他不会回来了后记(我们的故事)我们的故事很长,那我就长话短说,我很喜欢他,他不喜欢我,最后,我永远的失去他了。从此,我在这漫长的一生当中,只有梦里有他。其实我本意不是这样的,在准备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想,既然现实生活当中满是遗憾无法圆满,那就把所有的期待都在小说当中得偿所愿吧。可后来,我放弃了,因为我只是想写出来所有关于我们的故事,哪怕我忘记了很多很多,可这些,只是关于他,我不希望我以后都忘没了。这篇小说,说是小说,其实只是我和他的故事,连改编都没有。其实我只是想他了,我从来都没有身份以他的名字去拒绝别人。所以我只能说,我有喜欢的人了,他在天堂等我。我既然敢明目张胆的想念他,就没打算余生有人陪,我已经做好了不婚的准备了,我心里已经有人了,一个跟我没有未来的人。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挺对的,幸亏想念无声,否则震耳欲聋。唯有珍惜当下,我们才不至于把希望寄托在能够时光倒流,又或者来生再见。刚认识他的时候我不喜欢他,觉得他太能说了,太过于爱叨叨叨的了,可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嫌他烦,再也不会粗心大意的记不住他说过的话。后来的我也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我一直都站在他身边看着他怎样去喜欢着刘东旭,又看着他怎样以同样的方式去喜欢张雨佳。他走的时候眼睛睁的很大,他们都说是死不瞑目,可能他今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娶到雨佳吧。后来有一天我突然之间翻到了曾经我给他拍的照片,那张照片里是他带着我和我弟去游乐场的图片,那个时候他笑的真的好开心啊,那个时候他还能开口叫我柏彤,那个时候的快乐总是那样的简单。小的时候都说怕鬼怕鬼,长大了才发现,有可能,你怕的鬼却是别人朝思暮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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