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云接着回道:“没关系,祝你幸福,兜兜转转还是认定了彼此。”李明月大学时和温良云一个宿舍,学韩语的,人长得漂亮又会打扮,很受男生欢迎。她也是宿舍第一个谈恋爱的,那男生在宿舍楼下摆了心形蜡烛,手捧着一束花大喊着李明月的名字,她撇撇嘴,“真的有点幼稚”,不过下一秒她就配合的跑下楼去,作娇羞状接过了那束花。初恋一般都会夭折,李明月又谈了几任男友,恋爱时全情投入,分手时伤筋动骨,她有时和温良云感慨,“良云,你这样也挺好,不恋爱就不会受伤。”毕业后,李明月留在b市,在一家韩资企业工作,现在升了主管。她最近打算和那位叫许崇林的初恋结婚了。温良云猜想,她估计想要购置新房,才打听华廷楼盘的事情,可惜自己爱莫能助。华廷,是傅斯伯一手打造出来的。温良云想到了第一次和傅斯伯见面时的场景,他最后笑着说:“温良云,记得告诉叶乔,同样的时间、地点,明天我会等着她。”温良云当时在想: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很执着的精神。事实证明,傅斯伯认定一个目标的话,会毫不犹豫的走下去,不论是感情、还是事业。他靠着傅氏地产的积淀,亲手打造了华廷,靠着敏锐的商业触角,在b市开发了众多楼盘,在房地产行业站稳了脚跟。当年,在华廷新开盘的玫瑰花园最高层,傅斯伯看着她,“温良云,不然嫁给我吧?”温良云心绪起伏,声音略微发颤地回复他:“好。”收到李明月的信息后,温良云一整天都处于游离状态。走到小区楼下时,那人又出现了:他正斜靠在车上,抽着烟。温良云在原地呆立片刻,走向他。她轻轻问道,“傅斯伯,你怎么又来了?”傅斯伯掐掉了手中的烟,“来看你。”温良云笑了笑,“我已经痊愈了,现在很好。”傅斯伯点点头,“嗯。我爷爷他,想见见你。”温良云苦笑着,“我说过了,有时间会去看他的。还有什么事儿吗?”傅斯伯没有回答,而是看着她。温良云避开他的目光,“我们说好,不再联系的。傅斯伯,再见。”温良云转身离开,傅斯伯却拉住她的胳膊,“如果我反悔了呢?”温良云回头,音调却不自觉的提高,“晚了,我们之前有五年的时间,不是吗?”傅斯伯抓紧了她的胳膊,“我和叶乔,现在没在一起。”温良云盯着他,“是我的错,最开始,你们就应该在一起的。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得到了报应而已。”傅斯伯把她拉入怀中,“温良云,不是这样儿的。这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儿,我现在特恨自己,为什么要放你走,眼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这个怀抱,是温良云曾经贪恋的,但她选择轻轻推开他,“傅斯伯,你只是不甘心而已。而且,他不是别人,他叫韩白,是以后要和我一起的人。”傅斯伯还要说些什么,温良云打断了他,“傅斯伯,保持你的骄傲好吗?你不该为了我,或是任何人,放弃自己承诺过的事情。”回到屋内,温良云没有开灯,她静静躺在沙发上,让自己陷入回忆中——香山之行后,温良云跑去各地出差,逐渐变得忙碌起来,和叶乔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一天,叶乔打给她,“良云,你都在忙什么呢?成天不露面儿的。”温良云揉揉太阳穴,回复道,“总在出差,活儿比较多。怎么了,想见我?”叶乔语调正经了起来,“是,想见你,我要订婚了,这可是人生大事儿。你怎么着都得抽点儿时间来见见我吧?”温良云紧握着手机,“好事儿啊,都准备好了?”叶乔笑着,“主要是两边儿家长操心,我自己当甩手掌柜就成。我订婚穿的小礼服都买好啦,你过来看看,帮我参谋参谋?”温良云笑笑,“好,那周末见。”周末的时候,温良云看到了不一样的叶乔:她穿着一身儿浅米色小礼服,收腰设计,下摆带有精致刺绣,头发绾成了一个结。温良云赞叹道:“叶乔,这身儿真的好看,好美。没想到你是我们宿舍第一个嫁出去的姑娘。”叶乔神色暗了下去,“是啊,之前我们夜谈的时候,还在讨论谁会第一个嫁出去。我们当时都觉得是李明月呢。”温良云上前抱抱她,“傅斯伯很优秀,对你又好,当然得嫁啊。”叶乔点点头,“我就是有点儿恐婚。傅斯伯他爷爷身体不好,一直等着看他结婚呢,照这架势,我嫁过去就得生孩子,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