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显然酒量不太好,喝醉了,众所周知,酒壮人胆,喝醉以后就会干出一些平时不敢干的事。
就比如……
我抓过了琴酒的长发,试着绑两条麻花辫。
事实证明琴酒的脸是真的帅,他撑住了这种六十年代乡土风的发型。
那时琴酒的长发还未及腰,虽然长,但还不是仙气飘飘的款。
我见到琴酒以后,想这么干很久了,当我得愿以偿后,我用相机拍了下来。
我第二天早上从琴酒的安全屋里醒来,花了半分钟回忆起了昨晚的事,庆幸自己没把昨晚的情景忘掉。
然后在床上磨蹭了十分钟。
怕一开门就面对琴酒木仓。
顺便说一句,他那时还不是整天用伯莱塔92f。
喜欢伯莱塔的是我,因为剧场版里琴爷是真的太帅了,我念念不忘十六年。
话题偏了,反正我就是不敢出门,可是肚子又很饿。每到这种时候,我就格外怀念以前种花家的黄马甲蓝马甲。
最终我还是没能抵挡住饥饿,开了卧室门,走下楼,来到餐厅。
琴酒在吃三明治。
他永远吃三明治,我和他生活一年,他做任务吃三明治,回来也吃三明治,我吃到想吐。
后来,早上我都会爬起来,自己做一份早餐,味道不怎样,但就是比三明治好吃,我坚持认为。
琴酒不这么觉得。
他试了一次我做的早餐,然后就再也不让我做他的份了,说得好像我乐意一样。
琴酒抬起头了,冷冰冰地看了我一眼,终于开口:“你脑子被酒精洗过了吗?傻站在那里?”
我乖乖坐下,伸手拿起了琴爷碟子里的另一半三明治,在经过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问出口了:“我的相机呢?”
琴酒笑了一下,是冷笑。
我可真是勇士,说不定很快就会变成烈士。
“在吧台上。”他回答我了,甚至偏了偏头,看向吧台,我扭头看去,吧台上面放了一杯威士忌。
我不明白,琴爷为什么会放过我,他甚至没揍我。他只是删了相机里的照片。
但我后来偷偷找人又恢复了。
再说一遍,琴爷真的帅。
在酒吧绚烂的灯光下更帅了,银色长发,狭长绿眸,深邃五官,冷白皮肤。
看千遍都不腻,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20220202一修
20220206二修
20220207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