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几百米后,康定往夹克里伸手一掏,空空如也,当即汗和泪一起流了下来。
那可真是芝麻掉进针眼里,巧透了。
戎玉怡从他礼貌措辞里分析出来,他对这位盗匪没什么特别成见,便问:“他成为第三具尸体,你有什么看法?”
“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真觉得挺遗憾的。当时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意思在,从那以后隔三差五一起出海钓鱼。”
他现在脸色不佳,也看不出遗憾在哪里。
“有回伍天路下海海潜,偶遇一条魟鱼,你知道魟鱼长什么样吗?比人大两倍,身体形状就跟风筝差不多,尾巴像是一根带倒勾和毒素的狼牙棒,跟你手臂差不多粗。”
顺着他的话音,戎玉怡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一阵寒栗。
“以他的视角看不到魟鱼在背后,等他发现自己踢了魟鱼一脚,已经晚了。”
魟鱼可能也挺懵的,海这么大也能被踢一脚,搁谁身上不生气?
“于是魟鱼应激,一尾刺甩他身上,扎着连人带出三米远。”
“他还好吗?”戎玉怡惊地忘了自己还在吃饭,看到温铩羽没什么情绪地夹起花甲,才低头咬一口狮子头,压压惊。
其实想想也不用担心,新闻报纸都登了,伍天路活到了后来盗大厦,意味着当时也许大难,但肯定没死。
“没事,梁鹤骞也在,后来及时转送陆地医院,捡回一条命,从那以后……他就对我无话不谈。”
嗯?戎玉怡忽然警觉,抬头看他。
温铩羽笑得有点勉强。
“有一天,他来找我,说他想盗海古大厦,来一次大的就金盆洗手。”
“啊。”戎玉怡发出一个短促的音节,以表自己脑海中的震荡。
电影里一般说出这种台词的角色,最后基本都会……
“你把他卖了?”戎玉怡问。
“怎么可能?”温铩羽似乎真把伍天路当朋友,居然不太高兴,说,“他自己狂妄自大,想要名垂千古,成为传奇人物,让我给他择个吉日,还让我放消息给廖局,你说他是不是太嚣张了?”
“……”
“我仔细一想,他是朋友,廖局也是朋友,手心手背都是肉,帮谁都是帮。如果伍天路成功,东西到手,最后也会捐给贫困残障和战灾的人们,善事一桩,如果伍天路没成功,那么我的朋友廖局就会成功。到时,进去了就多多关照呗。”
“……反正最后总有个朋友会成功,对吧?”
温铩羽也知道自己说的话有点离谱,乐了,“是这样。反正,他想得也开,不成功,便成劳改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