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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虽然两人不怎么见面,但是晏祈起对他的行踪还是有大半了解的。毕竟是心爱女人留下的儿子,是故人之子,而且这儿子越长大越像他娘,于是这便宜儿子惹出什么祸来还都是他去擦屁股。

好在这个儿子除了喜欢在女人堆里,作风不检点之外,杀了几个人歹人,因为好玩抢了几次劫,放烟花和放孔明灯把别人家烧了几次外,也没干什么无恶不作的大事。

晏祈还想着这孽畜虽然去妓院,喜欢乱搞女人,但是正经人家的女子他倒一点不碰,还有几分底线,没给他做出强奸民女的事情来。

这天江寤寄从妓院出来,昨晚他睡了一个西域来的舞姬。他不仅睡了那舞姬,还顺走顺走了她从西域带来的小豹子。

他一身黑衣,衬得皮肤雪白,朱唇皓齿,明眸善来。阳光下,他若不笑,面如冠玉,没有他父亲那般威严,却带着远离红尘如雪山梅花般的疏离清冷。

可他若是一笑,眼下会有卧蚕,眼周也会泛起淡淡的红晕。他会用剔透琉璃般的眼珠,深情看着你,眉目之间竟是风流多情。

温柔细语也好,杀人放火也罢说到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明明快到了弱冠之年,同龄人都开始娶妻,他还是孩子习性,平日里踢球赛马打猎,没个正行。

那舞姬醒来见自己的豹子没了,拿着马鞭去他家找他,操着一口胡语,江寤寄又听不懂,抱着她就是狠狠亲了两口。舞姬脸都红了,也住口了。

他有很多女人,他不缺钱,也不讲究吃食,一大开销就是养女人,睡妓院。再加上才华高,又懂弹唱,所以他很有女人缘。

不仅女人喜欢他,也有男人自荐枕席,毕竟他油头粉面的能力扮起来不比女人差。不过江寤寄可不喜欢男人,不过却爱捉弄那些傻男人。

没有人敢招惹他,他是曾经镇北侯的儿子,又是当今宰相的养子,教他的老师是薛大人和白老先生。先皇驾崩前,如今太后娘娘还把这孩子接到宫里住了好久。

今日揭榜,江寤寄哄完舞姬,继续揣着她的小豹崽子去看自己科举考了第几名。他跟她娘一样,喜欢猫猫,他还喜欢牛,每年夏天去母亲村里小住,就喜欢一边放牛一边泡在水里看书。

他向来是懂享受的,等长大了,春日下江南,夏日去乡野,秋日恍恍荡荡回京城,冬日跑去关外看雪,中原好景色,都让他看了个遍。他浑身有用不完的精力,这辈子最安分的日子就是呆在他娘肚子里的时候。

“恭喜恭喜!江少爷考了第一名。”不少人恭维他道。

“中举,第一名了,年纪轻轻,三年后考进士,说不定就是状元。”

“不考了,不考了,我向来不喜欢读书,考了名次,为了完父亲的遗愿罢了。”他挠了挠豹脖子,抱着它,就走了。

江寤寄又不见了踪迹了,可怜表妹薛诚帮他养了一大堆宠物,如今这个豹子越长越大,她怕极了,只能把它锁在笼子里,那舞姬仗着江寤寄喜欢,直接上门拿着鞭子,命令薛诚开笼骑着豹子走了,她身姿曼妙,身披着透色菱纱,戴着璎珞宝石,动作像只蝴蝶一样轻盈。薛诚看着就像个蠢笨的,纵使身为朱门大小姐也自卑惭愧,让一个妓子欺辱也不敢还手动嘴。

江寤寄这回走得很远,走到了益州,这里曾是南诏大理的国都,离中原很远,民风开放,他是外来的汉子,长得又俊,自然成了香饽饽。

不过他跑到这里单纯只是为了好玩,他其实不是个重欲之人,养女人也只是贪恋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比如那个泼辣的驯豹舞姬,眉目狠起来,特别想她娘生气的样子,他看着喜欢。

他杀死他爹之前,从他那里套出话说她娘是被他拿蛊虫才失忆了,所以他现在完成自己去这里看看,这些神奇的虫子。

“中原来的汉子,确实不错。”

江寤寄折了手中的竹管,笑道:“拿药迷我,还是□□,想不出来你年纪轻轻,欲望这么重。”

“我苗疆圣女的身份,外乡人来这里就是高攀。”

“外乡人?打进来,杀一遍,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圣女警t惕看着他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这里有没有好玩的蛊虫。”他顽皮一笑道。

她稍微一愣,随后冷冷道:“我这有情蛊,若是一方背叛,一方便会被虫子啃食五脏六腑。”

“可是你们这里风俗开放,唱上歌就席地野合,造出情蛊,不符合当地风俗特色,你在唬我。”

那圣女被怼得也不开口说话,江寤寄又道:“如果吃下情蛊,两个人也相爱,如果女方被人胁迫与其他男人有染,算不算背叛?”

“那自然……不算,所以情蛊只对男人有效。害不了女人。”

“如果相爱的男女,被迫分离,男子不得不娶另一个女子,但是男子守身如玉,从来没有碰过自己的妻子,但依旧在外头给了自己妻子应有的体面与尊重。这算不算背叛?蛊虫会不会发作?”

“如果没有交合,蛊虫不会发作,但这个在我眼里也算背叛,我有的是本事让那个男的去死。”圣女傲慢道

“小妖女”江寤寄笑道

他又道:“你这里有没有一个能让人看见所思念之人的蛊虫。我想买?”

“有,我这里还有让你能看见最害怕之人的蛊虫。”

那蓝衣少女,浑身响着铃铛声,跳到他面前,从手里拿出一个红包着的药丸,你吃下这个就能看到你这辈子最害怕的东西,一般人吃下,都会大小便失禁,你有本事在我面前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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