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脑子的八条触手也一齐哀嚎。
卧室内外,一门相隔。
洛白榆自然是看到于晚见到他哭了。
他擦掉脸上的眼泪,窝在沙发上,撩起绒绒温暖的毛毯,罩到身上,毛毯下的双手,托着毛毯的一部分,堆附至脸颊,下巴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在毛毯上轻轻蹭了蹭。
像是在寻求温暖,寻求安慰的小猫儿。
情绪缓了一会儿,脸上的眼泪也干了。
洛白榆下了沙发,套上拖鞋,走到门口。
他拉开卧室门,站在那儿,眼神冷淡,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小少爷。
“你在干什么?”他声音带着股冷意,和刚刚哭过的沙哑。
于晚正在门口蹲着,因为头实实在在地抵着门,差点一俯身向前冲倒。
她迅速而又敏捷地单手支着地,充分发挥了一个军事系学生的体能素质。
好吧,说的大话多了,换作任意一个平常人应该也能。
她的眼前是洛白榆的脚。
穿着拖鞋。
他的脚并不是圆润有肉的,而是更骨感的那种。
白皙的一层皮,裹着脚踝,青色的静脉血条,显露出纹路。
看起来很好抓。
于晚戴着手套的那只手,手掌动了动。
她支着地的,是没戴手套的那只手。
于晚保持着这个姿势,仰头望他。
洛白榆居高临下。
“你的脚看起来很好抓。”于晚道。
洛白榆咬牙盯着她看,眼下迅速飞上薄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气的。
好吧,于晚承认还有一种可能,他可能是害羞了。
于晚扶着门框,装模作样、慢腾腾地站起,像一个久站腿酸、艰难站起的老人。
这样显得她在门前蹲了很久。
一个巴掌呼到耳边,于晚瞬间腰不酸了、腿不疼了,歪七扭八的站姿变成直挺挺的小白杨,戴着皮套的手一把攥住洛白榆扇出巴掌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