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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点喜欢(第2页)

暂放下这件事,陶采薇注意力回到重点上,她带着崔波,早早来了布善现场。

铺了城外十里地的红色粥棚迎风招展,陶采薇亲自盯着,食材肉类均要采用最上等的。

随着第一笼大肉包子出锅,无论是城里城外的居民,少不得都要来凑凑热闹。

陶家办这事,本也不是打着救济贫民的旗号,走过路过的都可以来尝一尝,沾沾年前喜庆的氛围。

因此铅兴县内的达官显贵、地主老爷们也有拖家带口前来凑热闹的。

铅兴县地方小,说起来也没有什么真正的达官显贵,不过是些爱摆点小架子的、手上沾点钱权的人家。

崔鸿雪帮着抬架子搬锅盖,陶采薇站在此处,前来拜会的人不少。

“陶家丫头,待我向你父亲问好。”

陶采薇一直保持着最灿烂的笑容,迎来送往。

那些真正前来领包子吃的,也不认识她。

崔鸿雪看见好几个带着大金链子的大老爷,咧嘴笑时那大金牙差点闪瞎他。

这些镶金牙的大老爷在铅兴县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寻常人家可羡慕得不行呢。

因此镶金牙算是铅兴县最崇尚的富贵风潮了。

幸好陶家人不追求这个。

“你看我回去把这颗牙镶成金的怎么样?”

崔鸿雪猛然回头,看见陶采薇正咧着嘴指着一颗虎牙一本正经地问他。

他微笑颔首:“你喜欢就好。”

若她知道这玩意儿在京城是乡巴佬的代名词,还会这么喜欢吗?

忍不住,他又多说了一句:“你现在的年纪正是建立自己审美的时候,世上正崇尚的并不一定就是好的,多问问自己内心喜欢什么。”

陶采薇愣了愣,摇摇头道:“我喜欢什么,重要吗?重要的是,我要人人都羡慕我、都敬畏我,因此我身上穿的戴的,必得是看起来最昂贵的,至于我喜不喜欢、好不好看,那不重要,更不必在铅兴县这种地方谈什么高雅不高雅的。”

崔鸿雪闻言一怔,不愿再开口说话了,只要她别咧着一张镶着大金牙的嘴来他面前晃就行。

那个穿着金丝绣线披风的红衣少女,倒是一直在他面前乱窜。

她头上簪的金钗盖过了半个发髻,张扬夺目。

忽然想到一个话题,他便问了出来:“若是崔鸿雪站在你面前,你会镶一个金牙来见他吗?”

对面却连他想象中的犹豫也没有,果断摇头道:“那必然不会啊,鸿雪公子何等神仙人物,冰清玉润的一个人儿,黄金这等浊物,恐会脏了他的眼。”

又听她掰着手指细数道:“不光如此,若他能站在我面前,我的脸上不会覆上任何脂粉,定要素素静静的,我的头上也不会簪这华丽丽的金钗,我会用同衣裳一样颜色的丝带束发,最多再簪上几朵海棠,我的衣裙要青绿色的,就像你身上这件一样,不用过多繁复装饰,布料底下自有暗纹若隐若现……”

听到她的描述,崔鸿雪一僵,若她真的这般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般讨厌她,他所认识的她刁蛮、跋扈、狡猾又不守礼法,审美品位更是一言难尽。

他声音梗塞僵硬地问道:“为什么?”

她现在的唇上正覆着红艳艳的口脂,娇艳夺目,头上珠翠辉辉,映得面庞若春晓之花。

知她容貌不俗,却偏是他决计不会欣赏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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