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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 蝶花美人图中(第7页)

老妇自然不认:“敢问大老爷,即便老身能趁收泔水的不备,把郑家妮子丢他桶里。那么大一个桶,里面有个人,我怎么将人弄出来,再运过河?”

史都尉问:“那晚,泔水车走后,你出过门否?”

老妇道:“许是出过。我那几天出门去送过一回点心。记不清是不是那日了。白天铺子忙,老身都是关店后送点心。也不只这一次,又有什么稀罕?”

有邻居作证,确实那天傍晚见过老妇,她提着一个漆盒,说是去别人家送点心。

史都尉问:“送给哪户人家?传来作证。”

老妇叹:“可不巧。当时天黑,老身走太快,跌了一跤,点心都损了,不得送,又拿回来了。”

史都尉冷冷大喝:“一派胡言!”命小兵再拿来一物。

是从那条河下游找到的,泔水车丢失的木板。

“那天傍晚,你先将丹娥的尸体塞进一个袋子,支开泔夫,藏入泔水车的空桶内。待泔水车离开,你用漆盒装着一套干净衣服提前赶到那家饭馆,藏身在饭馆后空地附近。趁着泔夫停车去吃饭,你抬起车上横杠,借木板之力将桶从车上滚下,拖出丹娥的尸体,推下斜坡,连木板也一起拖走,再在河边把丹娥的尸体放在木板上,游泳推着尸体过河。”

装着干净衣服的漆盒在水上自会漂浮。

而后老妇将尸体抛弃在废宅内,取下套在尸身上的袋子,自己换上干衣,再把湿衣藏在漆盒内。

明州湿润多雨,废宅中有泥坑水洼,丹娥被抛弃在一个泥洼里。那夜及次日都有风,丹娥身上未浸泡在泥水中的衣衫在别人发现尸体时已经差不多干了。如此,一开始查案的衙役以为丹娥的衣服是被废宅的泥水所湿。

老妇再叫屈:“大人只管这般红口白牙诬陷,从那死妮子的身上到木板到那废宅子再加上什么饭馆什么坡,可有人证或物证能证明老妇沾过?!那妮子明明是在外面卖弄风骚,被男人拖去弄死了,什么册子里都画着,和前几个女子一样。大老爷为了破案,竟拿老身顶缸!老身怎知那册子的事,天啊,没有王法!!!”

史都尉道:“正要说到册子。”再传袁恪香芷等人。

待这几人作证完毕,老妇狂笑数声:“大人想往老身这里扣罪名,竟连前后都对不上!若按此说法,我得在荷家姑娘未来的相公到了之后,才偷听到图册的事儿。可依着大老爷们的英明推演,郑家的死妮子那时已经挺在废宅里了。难道老身有未卜先知之术或倒转时辰之法?

史都尉道:“无需此术彼法,你只要在听说了此事之后,再去一趟那废宅就行。”

明州城没有宵禁,当夜,街坊们都在帮着找丹娥,老妇在丹娥家听到袁恪和香芷的对话,顿生一计。她趁乱在人群中混了一阵儿,便又偷偷溜到废宅,把绸布系在丹娥的颈上,在其上写了文字。

老妇悲愤道:“都是空口白话,可有证据?!我哪来的绸子布?!你们查过的吧,我家可没这种绸子布,老身最近也没买过布!这布我打哪变出来?如何证明字是我写的!”

白如依道:“绢布上的字迹就是证据。那些红字看似用血所写,其实是红色颜料。当天夜里,你听到美人图册之事,发现竟这般巧合,郑家姑娘也在那本图册中。你临时起意,按照图画内容再做一层掩饰,让官府更确信这件案子与之前的少女被杀案系同一凶手所为。万一抓到了你,你也能用时辰对不上作辩解。但你临时找不到笔墨,当时街上的笔墨店大都已关门,且深夜买东西肯定会被店铺留意。郑氏姑娘不幸被杀已有了一段时间,其血恐已变色,你又顾虑取自己的血会留下疤痕,令官府怀疑。你已知另一名凶手会丹青,觉得用红颜料写字也圆得过去,写出来颜色差不多看不出什么,所以你用了自家的红颜料。可惜你以为的差不多,其实差很多!绘画所用红颜料,内中多有朱砂。而你家中的红颜料,是为点心着色的,方才已粗鉴过,应是梅子水调了鸡冠花蜀葵汁所制!”ahref=&ot;tart=&ot;_bnk&ot;css=&ot;lkntent&ot;

老妇大喊:“那又如何?!难道城中只有老身家做点心?!哪户人家不做馒头蒸糕,做时不点个喜庆花样?大老爷们去满城人家里找一找,看能找到多少?只怕衙门的厨房也有。”

白如依紧盯着她:“但自己调制的红色浆,每家配方不同,恐怕滋味也不一样吧。再则,除却字迹外,还有那块白绢。”

老妇嘶哑喊道:“老身从未买过这种布!”

白如依冷冷道:“对,不是你买的,是丹娥自己带的。你托她帮你做衣服,许给她工钱,所以她到你铺子,不是站在门前买了点心就走,而是进了你家内屋。那条白绢不甚长,却挺宽,系经过裁剪,应为做女子内穿的下裙所用。取来在你身上一比,即知究竟。”

史都尉传一个裁缝到堂,比照证物尺寸,当堂裁出一块同样大小的布,在老妇身上比对。

长则略长了一些,宽处又略短了些。

史都尉道:“好像尺寸不太对。”

老妇却不吭声。

裁缝道:“禀都座,正是对的,多出的刚好是挽边打褶的尺寸。这一块是裙身布,裙腰都是单加的。”

临时挽边,按老妇身上所穿下裙的裙腰长度加配,果然一致。

白如依盯着老妇缓缓道:“还有一点,用左手写字掩饰笔迹这个段子,戏文话本中常见,连在下亦在拙作中写过。于是很多人以为,用左手写字就查不出笔迹了,实则谬误。惯用右手的人用左手写字,乃为让熟人发现不了这些字迹是自己所写。但不论用哪只手写字,人的笔迹都独一无二。”

史都尉又命人取笔墨与一块布到老妇面前:“左手沾墨,在布上写几个字试试。”

老妇盯着白布,突然一猫身,想扑向地上的儿子,被兵卒按住,口中塞入布团。

史都尉道:“想带着你儿子一块儿死?没这么容易。且将真相一一招来,自有王法等着你!”

巩乡长和常村正听到这里,都连连称颂程帅与史都尉英明,白如依智计过人。

巩乡长感叹:“堂审也是痛快淋漓,一道道罪证砸下,如天威雷电,把这魑魅阴邪劈得湮尽!”

桂淳笑道:“实则是攻心之术,那婆子刁滑,如此审问,破其心,震其神,才能令其招供。”

张屏沉默吃菜。

桂淳说得不错,实际上白绢算不上铁证,非惯用手的笔迹很难找到平时的字迹做对照,不如惯用手笔迹容易比对验证,凶手可能在公堂上故意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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