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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第11页)

“这是什么?”他有些好奇地问林斯。

林斯笑了笑。

“这叫数独。”他说。

数独,一款消磨时间的好帮手。

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也许会厌恶数学课,但绝对不会厌恶数独。

在昏昏欲睡的数学课上,数独的地位虽然没有五子棋那么稳固,但也同样是不可小觑的存在。

于是,林斯花费了三天,精心写就了这样一本数独合集。

难度从简到难,保证可以让沈喻时感受到数独的快乐。

感谢数独的发明者,虽然林斯真的不太清楚到底是谁。

林斯给沈喻时介绍了一下数独的玩法,就收拾收拾准备开学了。

他这个学期要修大概四十个学分,比上个学期还要忙一些。

林斯对着课表,开始整理上课要用的东西。

但说到底,他们要用的东西也就是笔记本加个笔,如果习惯用平板记笔记的话,笔记本都可以省了。

林斯收得很快,半小时结束所有工作。

等他收完东西的时候,沈喻时刚刚做完第一页数独,正在准备开始做第二个。

沈喻时第一次做数独,对其中的一些方法还不是很了解,光是草稿纸就用了两大张。

但这并不重要,没有人能够抵抗数独的魅力。

就算脑子和眼睛都很累,但还是想做第二份。

“歇一会儿再写,”林斯走到沈喻时身后,拍了拍他的脑袋,“先去收东西。”

按照沈喻时这个速度写下去,最多半个月,这本数独就要被写完了。

林斯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出什么能再消磨对方精力的办法。

第二天,林斯的春学期医学生生活正式开始。

非常不巧,第一趟早八,就是帕米拉·夏老师的生物体概论二。

当然,白歌行长了记性,并没有选择这门课。

林斯听着熟悉的中气十足的声音,安心地写起了笔记。

这一堂课讲的是天使。

天使的原型是一团金色的光球,没有实体,单纯由能量构成,可以变换成不同的形态。

他们的聚居地在天使城邦,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直到现在,其他种族的人们依旧对天使城邦了解得很少。

林斯写笔记一向很快。

他的字其实写得很漂亮,但连笔很多。

如果写快了,不少字还会发生一定的简化。

这就导致了他的笔记其实不太容易看懂,有些同学想借他的笔记,但基本都死在了看懂这一步。

对此,林斯只能说抱歉。

医生做久了,字潦草一点也不能怪他。

就这样,林斯度过了极其充实的一天。

到了晚上,他终于可以回到宿舍,顺便吃了个夜宵。

林斯拎着卷饼,打开宿舍门,感觉不太对劲。

他都买完卷饼回来了,沈喻时居然还没有回来。

而且,如果林斯没有记错的话,沈喻时今天没有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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