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臣走了没一会儿,沈奴也起身离开。
沈琼琚让司机送她,路上,沈奴数着一盏盏倒退的路灯,脑海里不自觉浮现不久前跟陆清臣的那段对话。
当她说明来意,陆清臣的反应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反而十分稀松平常。
仿佛是听了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眼波没有半点起伏。
“抱歉,沈小姐,你找错人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又无情。
她找错人了么?
沈奴闭上眼眸,心底生出一股无力和疲倦。
放眼整个京城,还有谁与她有共同利益牵扯,并且有能力帮她脱困?
下午,她睡了个绵长的午觉,一直到傍晚才起来,蓝姿晚上不回来吃饭,佣人没做晚餐,沈奴去厨房随便找了点吃的糊弄过去,回房洗了个澡。
大约是白天睡太多了,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却又被电话铃吵醒。
是庄严的号,她看了下时间,马上十二点了,犹豫片刻,还是接了。
电话里传出的却不是庄严的声音,而是他的好哥们冯明瑞,“庄严醉了,你过来看看吧。”
“太晚了,我过去不方便,你……”
“富国万丽,你爱来不来!不来我就把他丢马路上去!”冯明瑞语气很不好,说完直接挂了。
……
富国万丽是高端会所,沈奴知道这种地方不是随便就能进,在门外就给冯明瑞打了电话。
很快,冯明瑞穿着工作制服从里面跑出来把她领进去。
大堂很开阔,足有数百平方,来来往往的宾客和员工,沈奴却一眼就瞧见了庄严。
庄严靠在大堂沙发里,身上的衬衫扣子解开了两粒,袖子挽起来,领带半松着,西装被随意丢在扶手上。
俊秀的脸上因为醉酒而泛红,添了几分撩人的潮气。
曾经,他是顶尖学府明华大学人人熟知的金融才子,全校女生都为之倾倒。
现在,他是能力出众的青年才俊。
才22岁,刚毕业就月薪过万,马上又要升职,比很多研究生都强。
“老庄,醒醒,看谁来了?”冯明瑞粗鲁地推了他一下。
庄严睁开朦胧的眸子,瞅见沈奴,像是不敢相信,黑漆漆的眼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猛地站起来,但是脚下一软,又狼狈地跌了回去。
“你怎么来了?”
他手忙脚乱地整理领带衣服,可手不太听使唤,弄了好一会儿,还是乱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