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将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