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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chapter 64(第2页)

那天赛车时,也是这个天气,阴沉沉的,但当时是没有下雨的。

傅斯冕没想到周时轲会刹车,正如他没想到自己可以在一瞬间做出将周时轲推过终点线的决定一般,关于周时轲的事情,他后来一直都是斟酌再三才会下决定。

当初是他亲手折断了周时轲的羽翅,他几乎是禁锢着对方,把对方当自己的所有物,他不想再拖着周时轲了,他没办法保证自己病态的占有欲能完全消融,他不想重蹈覆辙了。

如果。

如果。

如果,还有可能的话,等他彻底能够正视周时轲是一个独立的、优秀的、被万千人爱着的小少爷的身份,或许两个人会有再见的机会。

他配不上周时轲,从来不在意别人眼光和评价的傅斯冕,第一次将别人的话放在了心上,他自私,畸态,冷漠,他当然热爱阳光的热度和光亮,可他配不上。

他抬手,摸到了下颌可怖的疤痕,光应该与它同样炙热明亮的东西在一起,而不是他这宛若阴沟里的可怕生物。,

傅斯冕爱周时轲,但这种爱,早就日渐变得畸形了。

而周时轲,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确定,他还是否喜欢傅斯冕,他的喜欢里掺杂了怨恨和不满。

这样的两个人,即使周时轲踩下刹车,他们也有很大概率走老路。

傅斯冕一贯以来的倨傲被全部瓦解,他慎之又慎,在对待周时轲的事情上,他一点风险都不能冒。

如果不能让周时轲开心,其实,傅斯冕近乎痛苦地想,不和好,也没关系。

-

杀青那天,刚好是七月,小李在酒店收拾周时轲的行李,司机在楼底下等着,他看着周时轲站在窗前一直在抽烟。

“哥,不能再抽了,回头宋老师又该说你了。”小李知道这段时间周时轲情绪一直不太高,说不上哪里不对,反正就是不对。

周时轲把烟摁灭在烟灰缸,“知道,走吧。”

他拿了床头柜上的手机先下楼去了,钻上车,他靠在后座,车里的空调打得很低,司机递过来一条毛毯让他盖着膝盖,免得受凉。

周时轲的眼睛有淡淡的红血丝,像是熬了夜一样,他拿着毛毯,打了个冷战。

他又一次离开了江城。

却与上一次离开时候的绝望和痛苦完全相悖了,他现在是茫然,完完全全的茫然,甚至一开始,他疑惑傅斯冕是不是在用死亡威胁他,可转念一想,傅斯冕总不能在山底下预先做好防护措施。

这次赛车,于周时轲而言是赌局,于傅斯冕而言却是告别。

他是陪着周时轲长大,变得成熟的人,他真正放手了,时隔两个月,毫无音讯,周时轲意识到,傅斯冕真的从他世界离开了。

像他一直希望的那样,希望傅斯冕赶紧滚,他得偿所愿了。

这段时刻,周时轲反复做噩梦,梦见那辆蓝色的兰博基尼冲入山坡底下,他说自己后悔了,他不故意说那些伤人的话了,他会长大的,他不生气了。

好像,真的只有失去了,才会客观地去看待某个人某件事情。

许多被委屈盖过去的忽略的事情,在梦里一件一件地回放,折磨着周时轲的神经。

刚在一起时,他和傅斯冕的朋友们关系并不亲近,他听不懂江城的方言,时常对他们的调戏一无所知,后来在某一天,他们这群人就再也不当着他的面说方言了。

傅斯冕给他补课,实际上那时候高三,傅斯冕除了要跟着傅贤每天去公司,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给他划重点给他改错题,他只需要在旁边陪着看着就行了。

他在傅家有独属于自己的房间,他为了傅斯冕去申城读大学,在周时轲过去之前,傅斯冕一直住在宿舍,周时轲一到申城,就直接住在了傅斯冕准备好的复式楼里。

傅斯冕唱歌真的很一般,他跑去周时轲的学院去表演过节目,唱的歌是周时轲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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