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我怎么能因此丢掉她呢。
于是我也不上学了。
跟着她从天南到海北,自由自在地随处旅行。
她没有钱,经常边旅行边工作,赚够了钱就接着去另一个城市旅游,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路上。
但她明明那么穷,却还是会把一半的工资先捐给当地的孤儿院,可笑,那点钱有什么用呢。
晚餐只买了一个面包,看见路边的流浪汉,掰了一半给他,愚蠢,真以为给一块面包,他们就不用乞讨了吗?
但看多了这些蠢笨的行为,我被她“传染”了,我把自己赚的钱也捐给了她资助过的孤儿院,买东西分给流浪汉的时候,他们笑得好开心。
我开始意识到,或许这也是生活的一种意义。
有一天,她在森林里迷了路,我是个路痴,根本不可能带着她走出去,只能跟着她走。
但没走几步,她掉进了野草遮住的坑里,坑很深,周围也没有东西能让我救她。
我只能坐在坑边陪她说说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但我却不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我们相谈甚欢。
我一直记得那晚星星那么亮。
路过的旅人发现我们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她看见了我的脸,她说我长得很好看,谢谢我陪着她,也希望和我做朋友。
我想继续陪着她旅行,但是我的工作到了关键期,不挣钱以后也没有办法继续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给了她一个装有定位的玩具,让她卡在书包上随时带着。
我能随时随地查看她的位置,贪婪地听到她的声音。
偶尔她会去危险的地方,我会推掉工作陪着她,我腿脚不方便,以前不觉得什么,终于有一次误了我的大事。
她在山里同一个位置停留了半天,定位很精确,她几乎没有动,就算露营也不可能一动不动地在一个地方一步也不动。
我慌了,带着拐去了那座山,山上很陡,我几步就会摔倒,拐也不好使,总是卡进石缝里,每次摔倒的时候,我都很厌烦自己无能的双腿。
最后我在一个山底发现了她,她躺在哪里了无生气,恐惧铺天盖地地袭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我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
走下去太慢,我的女孩等不得,我直接从山顶滚了下去,幸好不算太高,没有造成很大的后果,就是我的腿更疼了。
我背起她,撑着拐往外走的时候,鲜血洒了一路,但她在我背上让我格外安心。
护林员来接我们的那一刻,我终于撑不住倒了下去。
醒来时,她在我旁边的病床上,睡得那么乖,我突然好想为了她活下去。
后来,我们定居在附近的疗养院里,这里老人居多,我们一起帮助老人理发,和他们下棋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