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后来的他更多,但偏偏自尊心作祟。
而她的日记却告诉他,她早就爱上了他。
“2010年6月,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喜欢上了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少年。”
而她留下的最后一封信也告诉他,她是有多么的爱他,甚至不用说一个“爱”字,就从字与字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许穗穗。
普普通通的三个字,在他的青春里发着耀眼的光,现在却成为他看一眼就会心痛的名字。
迟溯将她的信来来回回看了数遍。
许穗穗的字体很漂亮,也很工整,可是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很多字甚至都不在一条平行线上。
信纸上还有点点斑驳干涸的血迹,褐红色的。
但迟溯知道,这是许穗穗亲手写的,她习惯在每一个竖的尾端勾一下。
尽管身体上的病痛让她没有力气,但是她的写字习惯是不会改变的。
看完了信,他的心已经疼得麻木,眼泪也已经流干了。
迟溯躺在地板上,很冷,刺骨的han意只往他的骨髓里面钻,刺激着他的大脑一阵阵战栗。
“溯哥。”他的耳边响起虚无缥缈的一声。
他偏过头去看,墙壁上还留有那日许穗穗烧照片之后留下的灼烧的黑色痕迹。
夜色里,那烧焦的图案看着有些可怖,他却什么都感觉不到。
许穗穗是真的狠了心要和他断了,他们过去十年的照片都被她烧了个精光,他连个残角都没找到。
她送给他的那些礼物,倒是都还在各自的位置,她没有拿走,也没有烧掉。
但迟溯亲手把它们装在了一个大箱子里,封存在了某个柜子里。
他不敢看,不敢去回想那每一件礼物背后,他们甜蜜的过去。
那是她对他的情意,每一件都是,却被他一一明码标价,打上了价格。
感情就是感情,什么都不能用来衡量,尤其是金钱。
如果可以,迟溯真的很想回到过去,给当时的他两巴掌。
眼眶中似乎又有什么涌了出来。
迟溯抬起手臂,盖住了双眼,任由泪水浸湿他的衣袖。
“穗穗,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悲寂的声音在空荡的屋子中响起,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