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快,赶紧去把薄小姐的礼服找出来。”
“还有化妆师呢?薄小姐的化妆师去哪里了?”
“赶紧的,赶紧让化妆师过来!”
“…”
化妆间里一片兵荒马乱,明笙坐在椅子上,玩着手机游戏,脸上的妆化了一半,化妆师就不知所踪。
和几个助理还有经纪人的兵荒马乱相比,明笙的手机里传来的音效就像有些无语了。
“firstblood!”
“doublekill!”
“triplekill!”
“adrakill!”
“pentakill!”
“薄小姐,你先别玩了,现在化妆师都找不到了!许姐还在安排别的事情,您倒是说说该怎么办啊!”看着明笙还在那里玩手机,助理有些埋怨的看着明笙。
安排这样的助理,倒不是说华耀传媒亏待明笙,单单说华耀传媒的董事长陆煜,那是铁了心的要捧明笙,专门在公司空出一层楼来供明笙使用,别的人不经允许不得踏入那层楼一步,甚至还专门培训出一个团队,只为明笙服务。
明笙也很给陆煜面子,小小年纪就是国家一级音乐家,出道三年拿下大奖无数,这些奖项成功将那些董事会反对的人啪啪打脸,甚至国际上的小提琴比赛明笙已经把冠军都拿了个遍,在乐坛的地位无人能够撼动。
当然,除了,明笙。
所有人都认为,除了七年前那个销声匿迹的钢琴天才明笙,没有人能够撼动“薄情”的地位。
听到助理埋怨的声音,明笙把手机收起来,自己拿着化妆品给自己把妆上号好,然后拿着礼服去更衣室换好,出来以后明笙淡淡的扫了一眼愣在那里的助理,淡淡道,“自己去公司财务部结算工资,你被辞了。”
说完后,明笙提着裙摆走出去。
无数镁光灯对准了明笙,360度无死角,每一张照片都可以和明星的写真相媲美。
娱乐圈里各种风格的明星多不胜数,清纯玉女,霸气女王,清冷女神,可爱甜心,萌萌萝莉,美艳御女,每个风格都有佼佼者。
但是!
唯有明笙,不可取代!
她在的地方,就是闪光灯与镁光灯聚集的焦点,她本人就是一道无法忽略的风景。
因为她是明笙。
曾经纵横帝都从无败绩的明笙。
日月之明,四海笙歌的明笙。
她有了这个名字,就要担负起这个名字带给她的责任。
是生是死,从不由她。
明笙走在导师的最后面,湖蓝的复古刺绣民族风的长裙搭配同色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摇曳生姿,裙摆荡漾出很好看的涟漪,两肩和裙摆上有精致的刺绣,华丽优雅,又不失灵动。
精致的容颜上只施了一层淡淡的妆,瓷白细腻的肌肤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如玉般的光泽
,格外动人,一头柔顺的黑长直发披在身后,只做了一些细碎的修剪,多了几分随意,少了几分呆板的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