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所初高中连体学校。
她入学那年,他正好就读高三。
那时的他夏天特别喜欢穿那种纯白色t恤搭配浅色牛仔裤,梳着寸头,看起很阳光,特别干净帅气。
妧妧入学的第一天就见到了他。
说起来,那还是一场意外。
她帮着老师给班级的同学搬书,但拿的那摞书本绑在上头的带子松了,起先她也没注意,可行在途中,那带子突然断了,一摞书便散了花。
来来回回路过的同学都很忙,手中也大部分都有东西,一时间却是没人帮她。
她一本一本地捡着,正有些着急时,低着头看到了一双雪白的球鞋。
他很高,身上带着一股特别好闻的薄荷清香,俯下身去,帮她捡了起来。
“谢谢学长。”
“没关系,给我吧,送去哪?”
捡好之后,他去她手中接过那摞书问着。
妧妧蒙了一下,但松手给了他。
“初一八班。”
那会她的个子好像还不到他的脖子。
就这样,他帮他送了过去,沿途一路,她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周围有许多双眼睛瞧她。
彼时她还不知那是为何。
送去之后,妧妧又道了谢。
他只淡淡笑笑,说了句“没事”人就走了。
后来当日下午,新生入学大会,他作为学生代表,给新初一以及新高一的学弟学妹们讲话,她又看到了他,那时她方才知道他的名字——叶谨辰。
也是那时,她才明白为何他为她抬书何会引来那么多目光。
他是学校里最风云的人物,一位品学兼优的官三代。
他站在主席台前,修长的身子,穿着一身干净的校服,言谈举止,举手投足,皆很是不凡。
她们班的女孩子喜欢他的特别多。
妧妧平日里在班级,听到的最多的关于他的事便是哪个女生在琢磨给学长递情书。
倘若他在操场打篮球,准保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女生。
妧妧也去看过。
每年到二月十四,七月初七,便更是各种巧克力,情人卡与情书,大把大把地往他手中递。
但传言说他特别高冷,没接过情书,也没有和哪个女孩子有过谈恋爱了的绯闻。
整个初一,她有意无意加在一起和他偶遇,擦肩而过了一百三十二次。
后来他即将毕业之时,她还颤着手,脑子坏掉了一般偷偷地给他写了一封情书。
但她胆子很小,那信自然是没敢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