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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第2页)

也很久很久都没从孟荞的嘴里听到“男朋友”这三个字了。

像是连他自己都要忘了,自己是孟荞的男朋友,孟荞是他的女朋友。

南野的视线随着孟荞,一起落到了角落处的那个女人身上。

夜风寂寂,四下无人,只有近处漾满黄色灯光的一个个窗口里,隔着玻璃,隐隐传出了觥筹交错的声音。

南野举起自己小指上的尾戒,收敛起他往常的懒散倨傲,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荞荞,你难道从来都没有好奇过,我为什么会戴着这个戒指吗?”

“嗯。”孟荞倒是很痛快地承认,“我是很好奇。但我觉得也许这是你的哪个前女友送给你的,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

南野:“……?”

他简直迷惑脸:“如果这是我前女友留下来的,我到现在还戴着和你谈恋爱?我特么这还是人么我?我在你心里会做这么渣的事?!”

孟荞倒是很释怀的样子:“没有啊,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万一你前女友已经去世了呢?那你戴着这个戒指也没什么呀,这其实更说明你重感情吧。”

南野:“……”

行,一开口就把他不存在的前女友给说死了。

狠还是荞姐狠。

南野有些想笑,但是看到自己手指上的尾戒,却又不由地陷入沉默。

他看向角落处的女人,蹲下身子平视她。

“姐。”他这样叫她,“这两年来……你过得不太好吧?”

-

隔了两年多,再回头看这件事,南野觉得似乎也没有当年那么难以接受了。

时间抚平一切。包括爱也包括恨、包括痛也包括绝望。

两年多前的南野,不过是一个天天去学校混时长的富家少爷。

家里有南彦归顶着,从小到大,他这个哥哥都是榜样、是天之骄子、是完美的代名词。

于南陆为而言,南野这个小儿子可以、也没必要那么优秀。

所以,南野一直都心安理得地做了一个所有人眼里的典型少爷。

不学无术、沉迷游戏,天天和狐朋狗友混着,定期认识新的女孩子,对这座城市的夜店、网吧、电玩城的熟悉程度,远远大过自己学校的音乐美术社团教室的位置。

那时候,南野的同桌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同样,他也是个学霸。

和每天上课考试都在睡觉、只等高中一毕业就出国混文凭回来继承家业的南野相比,他实在太努力太努力了,努力到南野常常都嘲笑他是个傻逼。

“兄弟,你以为现在社会是这样的?还不如好好和我搞好关系,以后到我们家公司来做事,我保证你赚得很多,根本不用担心什么买房买车,南爷我全给你包了!”

——南野总是这么对他说。

而他那个不怎么说话的同桌,也总是摇摇头,对他笑笑。

算是拒绝。

南野一直搞不明白,他这个同桌看起来家境并不怎么好,为什么非要挤到他们这个学费贵得吓人的贵族学校里来读书。

不过说实话,他这个同桌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当别人都觉得南野的自甘堕落吊儿郎当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时,只有他总是劝南野不应该这样。

“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他说,“你不应该因为别人而决定自己该怎么过。”

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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