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兔子大概有五、六斤重,皮毛光亮,看着就令人欣喜。
何安然却有些犯愁,这只兔子拿回去,十有八九要被爹和两个哥哥吃掉,压根到不了他嘴里。
明天又要去镇上送衣服,他有心把兔子拿去卖掉,也给自己攒点儿银钱。只是他今晚该把兔子藏在哪呢,万一被谁家的狗找出来,可就亏大了。
何安然一路走一路想,眼看就要下山了,心中有些着急,犹豫地看着走在前面的两兄弟。
“哥儿,兔子。”林启说。
听到弟弟说话,林昭脸上带着笑,心里也愉悦:“那野兔给小哥儿了,这只是咱们的。”
林启面无表情地重复道:“哥儿,兔子。”
林昭正要再哄他,脑子突然一闪,突然明白了什么,将信将疑地看着林启。
该是自己想多了吧,启儿怎么会懂这些。
不过,让小哥儿这么拿着野兔回家,确实不合适。
只看伤处,就能看出野兔是被二股叉所伤,小哥儿拿回去必定会让家里人起疑。
时下女人、哥儿重清誉,若被村里的长舌妇知道了,饭前饭后又有了嚼头。
何小哥儿整日抛头露面,村里妇人早就多有议论,但如此总归不妥。
兄弟二人停下脚步。
何安然见状,连忙快步上前,正要张嘴请求将野兔寄存在林家一晚,就听林昭道:“小哥儿可有野兔的卖处?”
何安然一怔,摇摇头:“并无。”
“我与镇上食肆的账房相熟,若小哥儿信得过,我将两只兔子一同送到食肆,兴许能卖个好价。”
肉市卖肉要赶早,他若是去的晚了,只能贱卖,不如卖到食肆,省事价又高。
何安然眼睛亮了,点头道:“如此甚好。”
这野兔不必拿回家已解决了他的难题,价钱倒成了其次。
这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攒下银钱,心里十分快哉,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
抬头一看,却见林启正盯着他看,于是无声的笑容刚刚绽开又迅速收敛,抿了抿嘴唇,低下头。
晚风习习,吹散白日的燥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