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座的学者讲了一个故事。
他有一个学生写了一篇关于器官买卖的论文,那个时候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公布,没有组织出卖器官罪,于是写了一篇文章,第一部分论证即使作为成年人出卖器官而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承诺仍然无效,意思就是如果成年人在没有任何人强迫的情况下卖肾,肾少了一个,这也是重伤。
接下来他论证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不是故意伤害,学者说按照你第一部分的逻辑,既然出卖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承诺无效,那这个行为应该构成故意伤害啊?学者问学生为什么不这样写,学生说如果是这样,摘器官的都是医生,这样医生的风险太大。
后来学者说你的爸爸妈妈是不是当医生的?学生说是,但是您怎么知道?学者说全世界都知道。[2]
“价值判断要影响一个人太容易了,”戚雨迟说,“家庭、生活环境、成长经历,一切都可能成为一个人判断法律的原因,然而更可怕的是,他们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经主观代入了。”
“是。”谢月野说话声音有些低,他抬手勾着领带拉了下,好像有点不太想往下聊了,手掌盖着戚雨迟肩膀把他往里推。
“时间快到了,进去吧。”
“哎我还想吹风。”戚雨迟微微抬起下巴看他一眼。
“嗯,我想喝水。”谢月野手往上爬了点,按着他脖子连着肩膀那里。
戚雨迟小声念叨了句“还不让我复议”。
刚在座位上坐下,谢月野喝水,戚雨迟收到志愿者群里的消息,说讲座结束前二十分钟要在门外集合准备,戚雨迟得回最后一排去坐,他跟谢月野说完,谢月野点了下头。
“那中午我等你,一起吃饭。”
“好。”戚雨迟答应了,站起来往后面走。
然而结束的过程比他想得慢,很多老师还想和同事聊几句,一来二去都走得比较晚。
戚雨迟自己晚没事儿,他还想着谢月野在等他。
趁着没人看戚雨迟发了条微信,说自己这边算不准时间让他先走,谢月野回的是我在大厅等你。
戚雨迟关了手机,等老师的时候也没那么慌了。
这种感觉还挺陌生的。上大学之后绝大部分事情是戚雨迟一个人做,偶尔可能有唐澜或者秦嘉易,或者他的其他朋友,但主要还是他自己。
有人等着,对戚雨迟来说比较新奇。
忙到快一点戚雨迟才能走了,他背着包走出来,谢月野在那棵大榕树下的长椅上坐着,手里捏着手机但也没看,望着旁边出神。
戚雨迟脚步声他听到了,抬头看过来,问:“想吃什么?”
“你呢?去哪个食堂?”戚雨迟在他身前站着,“听你的,我请客。”
“行。”谢月野站起来。
最后两人去吃了小炒,两荤一素刚刚好。
戚雨迟还买了两杯橙汁,给谢月野把吸管插。好了推给他。
谢月野吃饭之前先抬手把领带拉掉,他袖子早就卷起来了,露出的那一截手臂,稍微用力就有点肌肉的轮廓。
“卷子改完没?”戚雨迟问。
“没,”谢月野垂着眸子夹菜,第一块肉先给了戚雨迟,“吃完我接着去。”
戚雨迟把那块肉吃了,说:“你帽子我没带出来,只能下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