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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1 章(第1页)

任由穆晓晓跟着他。

就这样抱着个头盔,一直从天亮走到了日落,龙云轩有些疲惫地坐在了一个广场的椅子上休息,看着周围那些锻炼设施,还有一群广场舞大妈,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他该怎么回去呢。

一辆小黄车吱嘎一声停在龙云轩面前:“这位帅哥,你可真能走,我都累得不得不扫一辆共享电动车了,你才知道累啊。

回不去家,找不到杜清酌,龙云轩有些郁闷,看着面前微笑着的女孩,他有些不太想搭理她。

“你是不是找不到家了?我可以帮助你。”穆晓晓看着龙云轩,一脸的微笑,那笑容,竟然和杜清酌有些像。

龙云轩有些泄气了,这个世界过于陌生,他没有信心靠自己的能力可以回到杜清酌的身边,天已经黑透了,他又不知道怎么住客栈,算了,就跟这女孩回去,以后多给她些银两也就罢了。

番外三杜长青(真)

我出生在临江村,父母都是农户,虽然我觉得自己相貌英俊,天赋异禀,可是每天只能天还没亮就起来放羊,天黑了,才能在羊圈旁的小破屋里入睡,满鼻子都是羊粪的腥膻恶臭。

我不甘心。

十五岁那年,我遇到了一个海外奇人,据说他在南邦为太子治好了脑子里长的一个瘤子,成为了南邦太傅,也就是太子的师傅。

我看着他一身华服,真希望他能带我走出这小小的临江村,我大着胆子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他抬起我的下巴,看着我的脸道:“你真是长了一张好脸啊,就你这张脸,就是绝世的财富。”

我知道自己长得好,母亲也经常对我说:“儿啊,你这张脸,若是生在富贵人家,那就是盛世容颜,翩翩公子,生在我这穷苦的农户,真是可惜了啊。”

南邦太傅冲着我笑了笑,让我和他身边的书童换了衣服,我终于穿上了锦缎制成的华服,而那小书童则穿上了我那一身带着羊膻味道的破旧衣服。

书童换好了我的衣服,拍了拍衣襟上的灰尘,冲着太傅微微一笑:“谢太傅大人救命之恩。”

我愣住了,这书童竟然长了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太傅冲着书童挥了挥手:“去吧,太子殿下,记住,以后你就是临江村的杜长青。”

太傅脸上带着复杂的情绪,看着那书童扮作我的模样,赶着羊群走远了,低头拍了拍我的肩膀:“从今以后,你就是南邦太子,拥有这世上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我竟然信了,就没想想堂堂太子,为什么会甘愿在临江村放羊?可能是走出穷困山村的想法太过激烈,让我一时间竟然没有了思考的能力。

我跪在地上给太傅磕头,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跟在太傅身后直奔南邦。

三天后,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心险恶。

去南邦的途中,我经历了无数次的暗杀,茶馆里的老头儿,卖桃子的老太,甚至旁边一个弱不禁风的大肚子孕妇,都会变成无情的杀手。

最危险的那一次,就是那个孕妇,她肚子里怀的并不是什么娃娃,而是一把被破布团团包裹的利刃。

毫无防备的我,突然被利刃劈下,差点儿把我的脑袋劈成了两半儿,虽然太傅最终治好了我的伤,可是我的脸,却留下了几道纵横交措的伤疤,从此,我只能以面具示人。

在每日被追杀的境遇里,我拼命地和太傅学习生存的本领,轻功、搏击、逃逸、疗伤、厨艺、制毒……

为了能生存下去,我学会了养毒虫,种幻草,甚至是常人很难掌握的蛊术。

虽然那太傅博学多才且身手不凡,让我几次死里逃生,可我还是经常伤痕累累,如同活在闹市中的老鼠,天天被人追着打杀,连睡觉,都不能安心地闭上眼睛。

五年后,太傅在一场与刺客的博斗中,身负重伤,不治而亡,临死时,他才告诉我,那些追杀我的刺客,来自南邦皇宫,是南邦太子三个姐姐,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派来的人。

难怪我走到哪里都会被发现,六组力量的联合绞杀,让我觉得自己插翅难逃。

一个偶然机会,我遇到了出巡的大乾皇帝,刺杀我的刺客来临时,这皇帝以为刺客是为他而来,一场有惊无险的博斗后,我成了大乾皇帝的救命恩人。

大乾皇帝每日操劳,担心自己的皇位,又想长生不老,日日忧思,经常整夜失眠,身体状况极差。

我和太傅学了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甚至是一些邪门歪道,恰好有办法治疗他的失眠,大乾皇帝在接连睡了几个好觉以后,把我奉为国师。

大乾皇帝带我回宫,后宫除了太监和皇帝的幼子,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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