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庄园坐落的科拉湖小镇是伦敦郊外,准确来说是伦敦郊外的一个小乡镇,离伦敦不是很远。
从科拉湖小镇上寄东西到伦敦,最快一两天就能到达,最慢要好几天。科拉湖小镇的邮局一般要积攒不少东西才去一趟伦敦,所以要好几天才能送到伦敦。但是卡洛斯的运气不错,他让本森带去镇上寄的小说稿件在当天下午就送去伦敦了。
卡洛斯并不知道《泰晤士报》的小说编辑有谁,所以直接在装小说的信封袋上写了小说稿件。
当邮递员把卡洛斯的稿件送到《泰晤士报》的时候,《泰晤士报》的人基本上都下班了。
汤利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刚好邮递员把卡洛斯的稿件送过来。
收到稿件的时候,汤利并没有在意,就随手丢在一张桌上。他走到门口,准备锁门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走回去把他刚刚随手一丢的邮件拿了起来。
汤利拿起来后,这才注意到上面写了几行字,侦探推理小说《黑夜中的侦探》。
“侦探推理小说?”这几个字引起了汤利的注意,让他产生了一些兴趣。想了想,他决定把这封稿件带回去好好看。
到家后,汤利的注意力被可爱的女儿和儿子吸引了,暂时把他带回来的稿件遗忘了。等到临睡前,他才想起来这件事情。
他靠坐在床上,借着油灯的光亮阅读今天收来的稿件。拆开信封袋,他一眼就被稿纸上漂亮的笔迹吸引了注意力。
稿纸上的笔迹非常漂亮,毫不夸张地说非常地赏心悦目。
《黑夜中的侦探》,这个文名让汤利轻轻地挑了下眉头。
文名下面是简介,稿纸上面写着:连续三个月,伦敦的□□惨遭杀害。她们的肚子被划开,内脏全部被取走,肠子被随意丢在地上,场面十分惨烈,轰动整个英国。女王下令彻查此事,一定要找到凶手。
伦敦警方开展了地毯式的调查,结果没什么进展。甚至为了抓到凶手,伦敦警察派人加强巡逻,可是依旧没有什么收获。因为,没有人看到过凶手。
每次凶案的发生都是在夜晚,而且都是在半夜凌晨的时候。为了能抓到,伦敦警察守在伦敦大大小小的妓院附近。可是,即使这样,他们还是没有收获。
最令伦敦警察气愤的是就在他们调查的时候,这个凶犯好像故意在挑衅他们,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杀人。可是,当他们赶到尖叫声传来的地方时,只看到一个女人的肚子被划开,内脏全部消失不见,肠子被从肚子里扯了出来,血流满地。
凶手这么嚣张,令伦敦警察十分愤怒,他们又增加人手巡逻,增大力度调查,不过还是没有任何结果。一直破不了案不说,还让凶手更加猖狂了,这令女王十分生气,也令伦敦的市民们惶恐不安,尤其是□□们。
就在伦敦警察们束手无措的时候,出现一位青年,他说他有办法抓到凶手。
这个青年很是怪异,不仅穿着一身黑色斗篷,脸上还戴着一张黑色面具,让人看不到他的真实面目。伦敦警察怀疑他是凶手,把他抓了起来进行审问。
审讯时,青年有条不紊地跟伦敦警察分析了这几个月发生的凶案,而且分析地头头是道,让伦敦警务长彻底信服了。于是,伦敦警务厅就请青年帮忙破案。
小说的前三章就写到这里,写到怪异青年被伦敦警务厅雇佣帮忙。
汤利看到这里,见下面没有了,心里充满遗憾。他好想看下面的内容,想知道青年怎么破案。
这个小说稿件虽然只有前三章,但是却写的十分精彩,并且成功地吊起读者的好奇心。最重要的一点是文笔朴实,但是却十分犀利,字字击中要害。
这个时候,不管是诗歌,还是小说,文笔都非常华丽,仿佛不用华丽的辞藻就会被看不起。像这种朴实的文笔非常少见,准确来说没有人这么写。
说实话,凶案现场气氛写的十分恐怖,而且十分血腥,让人看了感到害怕同时,又被深深地吸引住。不夸张地说,他刚刚看的时候,不仅头皮发麻,还起了鸡皮疙瘩。
这部小说不仅文笔字字珠玑,而且十分有张力,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写得这么精彩的小说。
汤利心里庆幸自己把这部小说稿件带了回来,不然就错过了这么精彩的小说。但是,心中同时有些懊恼,因为他今晚睡不着觉了。
“唉……”怎么才三章,这个作者就不能多写一点寄过来么。
汤利心中气恼寄来稿件的作者太懒了,竟然只写三章寄到报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