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眼很淡,淡到什么神色都没有。
之后他视线移了回去,钟宛也认真听法官简述案由。
案子,是八年前受害人李寒屿受到故意伤害,导致手指挫伤,神经系统损伤,会有一定程度感官障碍。
原告指证是秦忱故意伤害,有蓄谋的行为。
很快律师读辩护词,并对钟宛准备的证据进行辩论。
“先不说事情过去了多久,原告为什么不选择在当时进行上诉而是八年以后上诉,我质疑原告方的伤情鉴定,轻伤一般情况下指人体组织或器官受到的损伤导致部分功能障碍,包括损伤后的并发症、后遗症等等都在其中,原告的伤情不影响正常生活,我认为不涉及轻伤。”
“那么被告方律师应该也要清楚这是法庭,法庭上讲究的就是实质性的证据而不是所谓的认为,伤情鉴定是权威机构鉴别的,你也说了是部分功能障碍,受害人的手指会有一定感官障碍,如果这都不能算,那被告律师您认为还需要什么才可以证明。”
“但是据我所知原告方目前的工作是汽修工人,能做这一行需要一定技术含量,如果能进行这一行业的工作是否说明八年后的今天伤情其实已经恢复,最起码没有说的那么严重,况且如果一定要说故意伤害,需要证明确实是被告本人所做,目前原告方整理的证据里好像并没有能直接指出事情确实是被告所做。”
“我方证据已经非常明确,事情就是秦忱先生指使并且实施,过程一早也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对方律师为什么一直在钻空子。”
双方轮流举证并对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
最终举证完毕。
秦忱那边并不占优势。
伤情鉴定在这儿,证据也有,结果会怎么样显而易见。
钟宛全程旁听,偶尔会看秦忱。
对方神色淡然,仿佛听的不是和自己有关的庭审,而是听的什么戏。
她想到那会对方律师说的话,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筹谋什么反转。
虽然以现在的局势,要反转几乎不可能。
同样她也注意到李寒屿的状态非常不好,从进来以后便一直低着头,不管哪方律师说话都不敢抬头看。
极度不安。
到最后轮到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所有目光都转到秦忱身上。
却见他看向李寒屿,轻笑:“问我的意见,不如直接问问原告方的意见,我更想知道李先生是怎么想的。”
所有人又看向李寒屿。
后者明显身体一绷,整个人情绪都不是很好。
“问、问我?”他怯懦着,看向秦忱。
“是啊,李先生这么恨我,应该有很多话想对我说。”
李寒屿低下头,一声不吭。
法官询问他:“原告还有没有什么话要补充?”
这个环节,他们一早说过。
辩论到最后直接让法官宣判结束,李寒屿什么都不用说,只需要加一些补充条款。
可是这时候他却慢慢地举起了手:“有,我有话要说。”
仿佛压了很久的话,到了这时终于可以说,对方目光出神地盯着一个方向,说:“不是秦忱。”
“当初,不是秦忱开的那辆车。”
此言一出,不止钟宛,全堂都有些隐隐讶异和震惊,不懂这是个什么一出。
最后这一环节过后,法官可以直接宣判辩论结束,进行最后的合议庭评议,他现在这样说,不仅仅是影响最后的判决,而是搅乱整个法庭。
“我选择放弃诉讼权利,行吗?”
“为什么,是什么让你临时有这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