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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长平战策(第1页)

听了芒未的解释,有门客不信,道:”吾闻秦法苛严,弃灰于道者弃市。应侯之法,得行于秦乎?“

芒未道:”以爵免罪,秦律也。应侯用之,与秦律无碍,秦王嘉之!“

春申君显然不愿意在这些问题上多做纠缠,直接转入下一个话题,道:“中更入阏与,探知上党得通邯郸,秦王更其策,不伐洛阳,而伐上党,乃以应侯经营河东,实欲出上党也。应侯惟筑道,即得河东既富且庶也。”

芒未道:“经营河东,非轻易也。筑道乃其策也。道通于皮氏,则财为用;道都于魏、虞,则民为之用。蒲坂,小邑也,而津渡在焉;道路四通,然后得为大邑。道通于安邑,则盐池得为秦用;假商贾之手,乃知轵、虞坂之道,遂有垣城之役;垣城充,然后可以下轵关、轵城,而南阳可及也。此皆深得其意,乃得其用。如垣城,武安君曾取之,以无所用,而复弃之。今应侯复取之,为轵道之钥,径通南阳,以盐易粮,遂成岩邑。知与非知,其异如此也。”

春申君道:“以河东残破之势,而为城坚粮广,非应侯孰能致之!然应侯经营河东正急,而复以武安君代之,何也?”

芒未道:“此一举而三得也。离穰侯、武安君,一也;用武安君之勇于河东,二也;以应侯为相,以代穰侯,三也。”

春申君道:“拜应侯为相,以代穰侯,非轻易也。而吾在咸阳,曾不得闻毫末。其状果何如哉!”

芒未道:“武安君离咸阳,御前以司马靳代之;穰侯、应侯,以此为三。王以应侯与军、吏事,以应武安君也。比及月余,太后召穰侯、华阳君,令其归家,勿复干政。二人遂居家中,不复政事。应侯乃以‘四贵’为说。王召四贵,示之以应侯书,一日之内,穰侯、华阳君、泾阳君、高陵君皆就国。应侯乃封侯拜相。泾阳君、高陵君久不视事,而体弱,再三告免;皆不允,高陵君遂亡于道。泾阳君就国,后任陶郡,死于陶。华阳君未就道,以老病免,后与太后偕亡。”

春申君道:“逐四贵,非难也。四贵在朝,势力非小,皆当何处?”

芒未道:“四贵之离咸阳也,咸阳官吏不动,皆依原位,照旧理事。王与应侯虽三慎其行,而国中安堵无恙,实无一事。”

春申君道:“穰侯主政垂卅载,一旦失势,而国中无恙,其故何也?”

芒未道:“应侯值此时,应不解。后乃悟之。商君行秦法,权势滔天;一旦失势,虽封国亦无所听,惶惶如丧家犬,车裂于咸阳市。是故秦律之行也,逐四贵盖非难也。其后,武安君于秦为军神,而王命杀之,虽一小吏,持节而往,而武安君授首!应侯亦当其应,事秦十年,权倾朝野,王命免相,即待罪府中,无所为也。此诚秦律之威,而秦人深信之也。”

春申君道:“秦律之行也,虽穰侯三十年而无能过之,斯何能也!”

一名门客道:“诚秦律之行也,虽一庶民而能为相,是远君子而近小人也。”

芒未道:“非也。秦以军功为爵,凡任事必以其功。大夫掌百人,为县丞;官大夫掌五百人,为县令;公大夫掌千人,公乘掌五千人,可官于郡;五大夫掌万人,可为郡守。是故各官司皆由战功之人为之,非庶民也。”

那名门客道:“行伍之人,亦得立于庙堂乎?”

芒未道:“武安君起于行伍,以军功为君,卒为尉,历要职,立庙堂,国倚为干城。行伍之人,又何贱焉?”

那名门客道:“君子如冠,小人如履。冠虽敝,必戴于首;履虽新,必践之于足。未闻加履于首者。军功授爵,乱贵贱之分,以贱干贵,罪莫大焉!”

芒未见这些门客又要展开道德论战,立即闭嘴不言。

春申君也改换话题,再问道:“穰侯之出也,而卒于陶。闻应侯甚怪穰侯广陶以自富,乃献远交近攻之策。穰侯卒后,陶亦不复广。然邯郸之战,陶之功大焉,微陶邑,秦军几不保。秦王其问于应侯焉?”

芒未道:“未闻其问也。陶郡居天下之中,广有财货,河湖交错,有舟渔之利。秦居之,岂有不愿。惟陶四战之地,守之不易。钱粮尽耗,犹不能足。”

春申君道:“穰侯攻城夺地,岂一陶而不能守。必有其道,而未之得也。”

芒未道:“愿闻君守之之道。”

春申君道:“吾岂有穰侯之能,而得守陶。吾将起淮泗之军以击陶,期之必克。此攻之道,非守也。若穰侯在焉,必有守御之策。恨吾生也晚,未得与穰侯争一短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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