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氏哲学——判定系统。
“判定系统”是万事万物运转、运行的核心机制。
判定系统由三个部分组成:
判定客体,判定主体,判定本体。
判定客体提供判定所需条件、要求等。
判定主体是被判定的对象。
判定本体即是判定后的结果。
当条件充分(符合条件)时,也就是判定主体符合判定客体的条件、要求之时,判定本体会将相应的结果输入给判定主体。
——人被杀就会死。
这句话是一个不完整的判定系统(不完整不代表不能存在,也不代表它一定比完整的弱),因为它没有判定客体存在,因此在这种不完整的判定系统里,判定客体可以是任意实体,而判定客体所举报的条件是“杀”,判定本体所输出的结果是“死”。
一个完整的判定系统应该是这样——例如:人被枪杀就会死。
人是判定主体,枪是判定客体,枪杀是判定条件,死是判定本体。
在一个判定系统里,判定主体属于被决定者,并不是判定系统产生运转的必要条件,或者说只要有一个判定主体即可,判定本体都可将结果强制性的硬性的给予判定主体,无论判定主体是什么、是谁,这都无关判定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转。
比如:绝对者上帝是全知全能。
上帝是判定主体,全知全能是判定本体,绝对者是判定客体。
也就是说,在这句话里,上帝不上帝的什么不重要,上帝可以换成“人”,只要这个人是绝对者,那么他就是全知全能,哪怕是换成一坨屎,只要这坨屎是绝对者,那么它就是全知全能!
……
运用“判定系统”这条模式,几乎可以将一切纳入判定的范畴之内。
判定系统的根本在于“判定”,世间万物都可以看成是一次次的判定所造成的结果。
如果说把“万物”这个大全集看成是一台精密的机械,那么判定系统就是这台机械的全部组成零件的“别称”。
……
判定客体、判定主体、判定本体并不一定必须是单一事物,可以是多种事物共存。
……
假设存在一个人物a,我们姑且称其为“审判者”,审判者掌握自由创建或销毁判定系统,或是魔改、编辑、删除任意判定系统的任意一部分的能力,那么他会是什么?他会是比全知全能更伟大的伟大之源!是全能本能!
世间万物都依靠判定系统进行运转,或者说万物的本质就是一套又一套判定系统组成的集合。
受到攻击之时,他可以把自己从判定系统里删去,无法对其造成判定,自然就无法受到攻击。
相要迫害救赎他人的时候,直接创造一个判定系统,将迫害救赎的对象纳入进去成为判定主体。(如果将“判定系统”纳入进去作为判定主体……,事实上世间万物里蕴含无可计数的判定系统,这些判定系统本身也在互相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