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升之仔细看了看,点头道:“欧阳大人所说不假,虽印章是真的,姓名却与刘氏户册不符,作不得数。”
张衙内一惊,着急地看向张方平,“叔公……”
张方平还算平静,不紧不慢地说:“即便如此,也不能说这桩交易做不得数。刘衡接了银钱不假,契书也是他亲笔签的,许是一时大意少写了一个字,补上便好。”
刘氏道:“大人有所不知,这宅子是刘氏祖产,民妇那侄儿并无买卖之权。”
“那刘衡就是刘氏当家人,为何没有买卖之权?”
“因为……刘衡并非民妇兄长的亲子,而是收养的。”
依宋律,没有入宗的养子,除非族中男女皆无异议,否则没有资格变卖祖产。
也就是说,刘氏作为刘衡的姑母,若不同意他把房卖给张衙内,就算签了契书也会作废。
再者,民间房屋买卖不仅要取得宗族许可,还得邻里间无异议,倘若有人想卖房,恰好邻居有意买,需得优先卖给邻居。
满庭芳在刘宅旁边,司南作为东家,原本就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更何况,他还先付了钱。
于情于理,刘宅都是司南的。
张方平闭了闭眼,缓缓地舒出一口气。他知道,这件事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包拯当即起身,呈上一封折子,“御史中丞包拯,弹劾三司使张方平!张方平身为三司使,任职期间私下购买京中房产,并以极低的价钱买入,实乃以权谋私!”
张方平猛地一震,终于维持不住淡定的模样,“包拯,你存心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包拯翻了个白眼。
他不是跟张方平过不去,他是跟一切坏人过不去。
赵祯瞅了眼包拯煞有介事递上来、实际空白的折子,慢悠悠道:“包卿说得倒也没错……”
朝廷有规定,官员不可在辖区买房。京中大半官员都是租房住的。张方平既然当的是京官,在京中购房便是违规。
房子虽是张衙内买的,写的却是张方平的名字,五十万贯,确实非常之低。
赵祯心中暗叹。
方才还夸张方平有个孝顺的侄孙呢,这时候倒成了笑话。
张方平的冷汗一茬接一茬。
别问,问就是后悔。
方才不该不管不顾,一心想保住那个小兔崽子,结果把自己搭了进去!
司南缓缓地舒了口气。
他想起来了,“张方平买房案”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正是因为这件事,包拯才阴差阳错被擢为三司使。
欧阳修还编了个“蹊田夺牛”的典故笑话他,司南当初在学校实习,给小朋友们讲故事的时候查过资料,印象很深。
张方平年少时家境贫寒,是靠着苦读书、做实事一步步走上来的。
他为官数十载,辗转各地,做出不少政绩,不然也不会得到官家的信任,掌管财政大权。
他向来有宰相之志,如今离他的目标只有一步之遥。然而,这桩案子成了他一生的污点。直到宋神宗时,才被擢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历史上有没有“张衙内”作妖已经无从考证,此时此刻,这位张大人无疑是被坑惨了。
刚正不阿的包大人不会放过他。
张衙内一屁股坐到地上,面色煞白。来的时候有多得意,这时候就有多惶恐。
此时此刻,他已经没心思去想怎么踩死司南了,自己能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都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