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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魂(第1页)

青山环抱,绿水潺潺。夕阳撒在水面,波光粼粼的仿若七彩的锦缎。几只喜鹊站在枝头,低头细致的梳理羽毛,忽又抬头叫几声。好似一场相亲大会。要时刻维持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不远处的柳溪屯,正是因这条大河而得名。河最宽处有十几米,夏季水量丰沛的时候深处可达六七米。

昨天刚下过雨,河中央水流湍急。此时,碧波荡漾处,一条白嫩嫩的胳膊伸出水面,紧接着是脑袋。

长发湿漉漉的四散开来,女孩伸手扒拉两下,随即胳膊滑动,顺着水流斜斜的往对岸划去。

很快到了浅滩,女孩双脚着地,踉踉跄跄万分狼狈的朝岸边移动。双脚刚踏上草地,脑中一阵剧痛,她噗通朝前栽到,昏倒在岸边。

脑中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女孩苦中作乐的想:幸好到岸边了才昏倒,这要是在水里就来这么一出,我今儿是死定了。

晚霞映红了天空,女孩身上湿透的连衣裙紧贴着身体,勾勒出姣好的身材曲线,裙摆下的小腿粉雕玉琢形状完美。发丝被风吹向两旁,露出淡雅高洁的面容。

脸颊光洁如玉、柳叶弯眉、睫毛挺翘、嘴唇有些苍白,更增楚楚动人之态。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屯里响起下工的钟声,社员们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

知青点的几个女孩子拿着镰刀,边走边议论着今儿再次缺席的娇娇女——下乡快半年的沈禾。

“今儿又没来,中午也没回来吃饭,你们说这大小姐不会真的跑去找吴卫国了吧?”

白茉莉提着镰刀,不大的斗鸡眼闪烁着八卦的光。说完拿肩膀碰何丽萍一下“丽萍姐,这沈禾是不是为回城疯魔了?你说她不会真的送上门,让那塌鼻梁吴卫国给占便宜吧?”

一旁的肖亚娟冷哼一声:“嘴里积点德,别拿那没影的事儿抹黑同学。女孩子的名声有多重要你不知道啊!要有人这么说你,看你还能不能笑出来。”

“我……”

白茉莉被怼的直翻白眼。她人长的和名字严重不符,皮肤粗黑,一双三角眼搭配好像时刻都在咧着的大嘴,活似画像里的三姑六婆。

“我说啥了?你这么向着那个娇小姐,难不成她是你妹子啊?”

肖亚娟回头怒瞪她,一旁年纪最大的何丽萍拉了她一把:“亚娟算了,茉莉就是嘴快,她没坏心的。”

肖亚娟冷哼一声,指着白茉莉:“她没坏心?丽萍姐,你别每次都和稀泥,再这么下去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白茉莉闻言闭上了嘴,眼神开始闪烁。目光在她俩之间来回转转,“不知道你说什么。”女孩撂下一句模棱两可的场面话,率先朝前走。

何丽萍也是一头雾水。亚娟这是啥意思,难道她不知不觉的中过茉莉什么圈套?

她今年二十五,是最早下乡的知青。在知青点年纪最大,时间和现实磨平了心性,总抱着得过且过息事宁人的心态。其实,就算被占点儿便宜又怎么了,这肖亚娟就是太较真。

知青点,最早回去的是霍兴华。小伙子今年整二十,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看给人印象十分方正。

放下手里的扁担,先到屋里转了一圈。出来时眼神闪过疑惑担忧。站在院里踌躇一阵儿,他叹口气后拿上带勾的扁担去挑水。今儿他值日,负责厨房挑水、劈柴和烧火。

从井里挑水把水缸灌满,天色已经快要黑透。男人放下水桶,开口问淘米的白茉莉:“沈禾还没回来吗?”

“没有。”

白茉莉暗暗翻个白眼,望着他眯起了眼睛,心里满是不甘。你怎么那么肤浅,那沈禾有什么好的。一个月下不了五天地,全靠父母接济过日子。娇小姐一个,不就长的漂亮些嘛,值得你这么捧着她?

井水嫌不好,你专门跑一公里外去给她挑泉水。可惜,人家一心想着回城,根本不拿正眼瞧你。

隔着窗户看到小水缸里的泉水,女孩觉得自己要心梗了。望着男子的背影满是愤恨。你怎么那么贱,喜欢你的你从不给个好脸色,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你倒一天天的倒贴。

霍兴华到院里拿起竖在水缸旁的盖子,稳稳的将小水缸盖好。迈步出了院子。

身后,茉莉扬声喊道:“今儿该你烧火。”肯定是去找沈禾,连自己分内事儿都顾不上了。

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暗夜里,河水哗哗流淌,风吹过树枝哗啦啦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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