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迷

书看迷>不可名状的城镇 > 第三十二章(第3页)

第三十二章(第3页)

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她心里还有些障碍,人家把东西留在这里,她就给翻了,会不会不太好,但转念一想,他们人都失踪了,自己在这儿找一找说不定还有机会找出什么解救他们的方法。

勘探队的人留在这儿的东西还挺多的,衣服、日用品,还有几口锅。

裴泠泠之前就听李婆婆说,这个勘探队一共来了七个人,从留下来的衣服来判断,队伍里应该有两个女孩子。有一间卧室里面留下的衣物明显是女孩子的,床上铺着防潮垫和两个睡袋,说明这屋里原来住着的两个人都是女孩。

裴泠泠先从这间屋子开始找,这间明显比其他几间要整齐不少。床边的折叠桌上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洗漱用品和护肤品,还有一台可以手摇式充电的小台灯,她按动开关试了一下,发现台灯竟然还能亮。

裴泠泠在折叠桌前的凳子上坐下,两只手在桌子上摸了摸,心里忍不住嘀咕,这桌子和椅子的位置摆放还有高度,还挺适合写字的。这想法产生之后,裴泠泠感概起来,大概也只有刚从书桌前脱离苦海的高三狗才会有这样的体会吧。

折叠椅就在床边,裴泠泠坐在椅子上,一转身就能摸到床。她用手扯了扯铺在防潮垫上的睡袋,手伸进去之后,突然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像是一本书,封皮还是布质的。

“这么爱学习?睡前还要看会儿书?”

裴泠泠捏住那本书从睡袋里拽出来,想着看看是讲什么内容的。

这一看,她眼睛顿时就亮了,那不是书,而是一本手账本。

裴泠泠也不知道手账本这个东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等她知道的时候,班里的女生很多人都已经开始写了,类似于日记,但是比日记要精致很多,里面还会贴照片,会制作计划图,会贴好看的胶带。裴泠泠刚看到别人做手账本的时候,本来也挺感兴趣的,后来实在是嫌麻烦,就算了。没想到地质勘探队里的人竟然也会花时间来做手账,年纪应该不会太大才对。

裴泠泠翻开手账本前还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不管怎么说这也类似于别人的日记了,她随便就这样看了,像是在窥探别人的,但是如果不看的话,就不知道他们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姐姐,你放心吧,我就算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我也会马上忘掉的”

说着,裴泠泠深吸了一口气,翻开了手账本。

制作确实很精美,上面贴着好看的胶带,还画着精细的图,手账本的主人应该有素描基础,穿插在文字之间的有不少用签字笔随手勾出来的图画,有的是食物,有的是建筑风景。页面上还贴了很多照片,大部分是人像,照片很小,是用拍立得照出来的。

裴泠泠大概地翻看了一下前面的内容,都是讲一些日常,在学校里的日常,和男朋友的日常,周末出去玩的日常,裴泠泠这才知道,原来手账本的姐姐现在还只是个生物系的研究生,名叫苏可。

裴泠泠快速翻动了一下手账本,很快就翻到了记载勘探队的内容。

果然如她所料,苏可在手账本上制作了一张人物表,上面写着参与勘探队的人员的名字和专业还有年龄。

这一圈看下来,裴泠泠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她本来还以为这群安了个“地质勘探队”名号的人是什么学术大佬,某某教授,某某家之类的,合着这就是一群为了写论文跑来实地勘察的研究生啊

而且,学地理的还就两个,剩下的除了苏可是生物系的以外,还有中文系的。这是准备来山里吟诗作画吗?整个一打着地质勘探的名头来旅游的杂牌儿军啊。

从前文内容来看,其中一个地理系的是苏可的男朋友,也是这次地质勘探队的组织者,叫彭赢。

裴泠泠继续往后翻,内容终于进入正题了,裴泠泠扫了一眼这篇日记,皱了下眉。这一篇的内容明显和之前不一样,字迹显得很混乱,上面还有被水晕染的痕迹,和手账本之前的排版也有明显的不同。之前的每一页都会贴上好看的胶带,或者用签字笔画一些有趣的图案。但是这一页没有,这一页只是单纯的字,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显然记录这些文字的人非常迫切地想要将更多的文字写在上面。

裴泠泠看向了这篇日记所标记的时间,和之前的时间跨度很大,裴泠泠扒拉着手指头算了一下,这篇日记是十三天前记录下来的,但是地质勘探队的人从十天前开始就失踪了,也就是说苏可写下这篇日记的时间距离他们全体失踪只相差了三天。

所以说,这篇日记里一定记载了地质勘探队这些日子所遭遇的恐怖事件。

(以下内容中的“我”是苏可)

7月13日天气:雨

外面正在下着雨,我已经从最开始听到雨声会感到恐惧,变成了现在的麻木,如果时间能推到彭赢刚提出要来刘家寨的时刻,我一定会坚决反对这次的行动。我现在回想起来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都以为那只是一个可怕的噩梦,梦醒了我依旧躺在宿舍的床上。

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但即使出去了,我也永远无法忘记我们看到的、那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生物,祂们是如此的不祥、扭曲。我害怕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怕那些东西今晚就会冲进这间破旧的小楼,将我们全部杀掉。

不!或许不是杀掉,而是让我们经历更加可怖的事情,那是人类的想象根本无法理解的恐怖。我希望能把这些事情记载下来,如果哪一天,我们全部失踪了,这也可以作为一种佐证,前提是,看到它的人没有把我当成一个疯子。

我有必要在开头简述一下我们来到这个地方的原因。我男朋友彭赢的室友邓嘉德看上了中文系的学妹覃瑶瑶希望能通过这次地质勘探来追求她,这段时间彭赢正好在准备一篇和喀斯特地貌有关的论文,于是就有了来实地考察一番的想法。而我也正在准备一篇和白化生物有关的论文,所以彭赢就提出了来千湖七星大峡谷的提议。很多白化生物都曾在这个地方被发现,还有传闻说这里的村民曾经见过一种全身发白的野人,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学者真正见识过那种野人。彭赢说,为了给邓嘉德更多的时间追覃瑶瑶,他选择了刘家寨这个偏僻的地方,因为这里一到雨季,出去的道路就会被冲垮,要等到雨季过了才能出去。

如果彭赢预料到我们接下来会经历的那些事情,他一定恨不得扇那时的自己几巴掌。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爱手艺的《暗夜呢喃》实在是太棒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