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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季同本来正冷眼瞧着钱春红拙劣的表演,转头便瞧见小儿子从低矮的小屋子里——他甚至都没意识到那间低矮阴暗,在大白天的都看不清楚的屋子居然是有人的,抱出了个小姑娘。
小儿子今年十五岁,但身高已经一米七五,并不瘦弱,平时有运动的习惯,看起来就是翩翩少年,健康又阳光。可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姑娘却小极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团,露在外面的胳膊跟腿儿,瘦得惊人,仿佛一点肉都没有,就是一层皮包着骨头。
正处于极度兴奋中的朱招娣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这对父子对她并不热情,甚至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却从锅屋把那个小贱人给抱出来……她心里发慌,“爸,弟弟,我、我才是你们要找的人啊!我妈刚才说了,我才是!你们不要认错人!”
钱春红眼见柚柚被抱出来也急了:“你们把我闺女放下!那是我的闺女!你们认错人了!”
少年抱着柚柚冷笑,这会儿他完全看不出一点温柔:“你是当我们瞎,还是傻?你亲闺女跟你长得一样丑,就你那张脸,能生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瘦弱成这个样子,还是掩不住的美丽娇嫩,钱春红也配做她的母亲?
再看这一家三口,个个粗手大脚,不说胖,却也壮,怎地就只有他怀里的小姑娘如此瘦巴巴?说他们没有虐待她他都不信!
钱春红就是咬死了柚柚是她亲生的,朱招娣才是他们要找的小孩,朱富贵全程缩在一边不敢开口,他心知自家这是惹上大|麻烦了,少说话就少错,钱春红那死女人真是不长眼,还敢在那闹,没看人家脸色越来越冷了吗?
朱富贵到底还是聪明点儿,舔着脸搓着手笑,一副猥琐相:“你别听我女人瞎说,她就是魔怔了!来娣在俺们家这么多年——”
“别叫她来娣。”宋季同冷着声音说。
这名字听着便叫人反感。
“好、好。”朱富贵完全没脾气,他现在就想讨好一下人家,要是能要点好处再好不过。“她在俺们家这么多年,到底不是亲生,你也不能要求俺们对她跟对自己亲生闺女一样对不对?这农村丫头片子,哪有不干活的,虽然没啥好条件,但至少也给了她吃穿,让她活到现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看这——”
宋季同怒极反笑:“所以你把我女儿养成这个样子,我还要感谢你?是这意思?”
“也不是说感谢吧,好歹有点表示不是?”朱富贵嘿嘿笑着,仍旧搓着手,尖嘴猴腮的长相与那一咧嘴的两排大黄牙,看得人下意识反胃。
钱春红听朱富贵轻轻松松就把人给认了,扑上来就要打他:“你在说什么浑话!来娣才是咱闺女!招娣不是俺们亲生的!”
朱富贵反手一巴掌呼她脸上,在宋季同父子面前唯唯诺诺,对着老婆闺女他重拳出击:“你这死婆娘才是疯了吧!招娣跟你长得那么像,你当人家傻啊看不出来!”
朱招娣呜呜的哭,她的豪门梦才刚开始做就碎了,要是钱春红前面没说她是人家要找的孩子,她兴许还不会这么失落,可钱春红都说了,结果柚柚才是,朱招娣能不难受吗?她简直难受的要死!
怎么是那个小贱人呢?她怎么就不是爸妈亲生的呢?怎么还有亲人会来找那小贱人呢?早知道就早点撺掇爸妈把柚柚卖给老癞头了!就算有人来找,也找到的是被卖给老癞头当媳妇的柚柚!
朱招娣哭得是真情实感的伤心,奈何她被烧了头发眉毛,本身又长得不好看,这一哭不怎么感人,反倒有几分滑稽。
柚柚轻轻打了个哆嗦。
虽然是夏天,但在水缸里泡久了还是有点冷,少年急了:“爸!把你外套脱了!我先回去!”
宋季同也看到微微颤抖的女儿,连忙脱下西装外套,珍惜又小心地把柚柚裹住,顺便把她脚上另外一只湿哒哒的鞋子脱掉,那鞋子破破烂烂的,前面露脚趾后面露脚跟,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年。
大男人眼眶都有些发酸,好不容易找到的宝贝,就在这穷乡僻壤,跟这种人生活在一起,度过了整整十五年。
少年抱着柚柚快步往外走,柚柚有点害怕,想要挣扎,不知道自己要被抱到哪里去,少年连忙放慢步伐,柔声安慰她:“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你看你身上都湿了,我带你去换衣服好不好?不然很容易感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