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看迷

书看迷>我穿成了贵族以后 > 番外(第1页)

番外(第1页)

卢森堡。

布里奇斯穿着一身白金色调的骑士服,迎着清晨的第一束阳光,可以清楚的看到汗水划过他滚动的喉结,最终隐入紧扣的领口中,性感英俊得不像话。

布里奇斯刚刚练完剑。即便他可以光明正大的作为一名魔法师,可他依然保持着每天清晨练剑的习惯。

一个人的强大必然是精神与躯体的同时强大,布里奇斯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可以延续的传统,他甚至打算让儿子也跟着一起。

是的,儿子,他与伊蒂丝的儿子奥斯汀,今年刚刚八岁。

布里奇斯认为,这个年纪,已经可以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哦不,小男子汉了——就像他小时候一样。等再过个两年奥斯汀就要迎来他的魔力觉醒——可他却还整天粘着他的妈妈!

想到儿子,布里奇斯就不自觉皱眉,在他眼中,儿子无疑成了一枚瓦数极高的电灯泡。

男仆走上来帮他更换衣服,布里奇斯微微抬头,让男仆方便扣他的衣领。

“奥斯汀呢?”布里奇斯沉声问

在卢森堡,父子俩每天都要上演的“争风吃醋”戏码已经成为常态,男仆面不改色,垂头说:

“少爷昨天骑马太累,今天起来的比较晚。”

伊蒂丝因为心疼孩子,觉得这个年纪的男孩应该拥有充足的睡眠,她的打算是让奥斯汀九点起——但是布里奇斯不同意,他严肃又正经地表示:

再过两年就要魔力觉醒,这个时候怎么能松懈,他更加应该要努力,为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石。

伊蒂丝:??不是,魔力都没觉醒,打什么基石?

布里奇斯:勤奋与优秀永远并存。他只有保持勤奋,才能像我小时候一样优秀。

伊蒂丝:……

男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就在想,少爷应该会满意这个答案。

果然,布里奇斯矜持颔首,“很好。”但是没多少人能猜到他这个很好具体指的是什么。

布里奇斯昂首挺胸,浅棕色的头发柔顺规整地待在它们应该呆的地方。他走到卧室前,在开门之前松开了领口的两粒纽扣,露出一截冷白的皮肤——伊蒂丝喜欢他的喉结。在每一个纠缠情热的夜里,伊蒂丝喜欢趴在他的胸口,轻轻啃咬。

布里奇斯推门而进,没有一丝犹豫地往右边看,那是梳妆台的方向。

在每一个似乎平淡又重复的生活中,其实是把眼前这个人刻进骨血的过程。

布里奇斯练完剑到收拾好,正好是伊蒂丝起床梳妆的时间。

伊蒂丝睡眼惺忪,显然还没太睡醒,她的贴身女仆玛丽正拿着一把木梳轻轻梳理她柔顺卷曲的棕发。

伊蒂丝打了个哈欠,在玛丽问她今天想换什么项链的时候挣开泛着水光的眼睛看向镜子,镜子中从小到大渐渐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玛丽看见布里奇斯,面色如常,她微微屈膝,转身离开了卧室。

布里奇斯走到伊蒂丝身后,修长的指尖在一排令人眼花缭乱的项链中划过,然后拿出一条,亲手为伊蒂丝戴上。可戴上后却没有离去。

伊蒂丝很快感觉到后颈传来温热濡湿的触感,她微微闭目,右手不自觉放在桌上,在无名指的位置,有一枚素白古朴的银色戒指。

这是他们的婚戒。

工艺要追溯到遥远的中古时代,具布里奇斯所说,这对戒指是由女巫亲手所做,能够链接两个人的灵魂,女巫用巫术祈祷,为这相溶的两个灵魂施以爱的祝福。

老实讲,伊蒂丝不大相信,中古时代的巫术,也就是现在说的魔法,到现在还管用?

但是布里奇斯非常迷信这个。他严肃要求伊蒂丝必须戴在手上,一刻也不能摘下来。

在亲吻伊蒂丝的时候,布里奇斯也注意到了那白玉一般的手,以及手上的戒指,而他的左手无名指也带着一枚一模一样的。只是大小的区别。

这种天生一对的既视感让布里奇斯从心底升上来一股愉悦。他伸出手,与伊蒂丝十指相扣,薄唇移动,转到前方,正要蜿蜒向下——

一道稚嫩的童音被打破了室内灼热的气氛。

“妈妈,我好想你!”

布里奇斯的动作一顿,头上的青筋都跳了跳,也许是因为气恼,他的唇并没有移开,甚至黑眸还朝他儿子发出一个警告的眼神,意思是你小子识相点,赶快走!

伊蒂丝没这么厚的脸皮,她不可能当着孩子的面儿亲热。在布里奇斯的胳膊上狠狠拧了一下,这人终于不情不愿站直了腰。

看了自己儿子一眼,他嫌弃地说:“你来干什么?”

奥斯汀其实非常不想回答爸爸这个无聊的问题,但出于礼仪,他还是软软地回了一句,“我想妈妈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